@摆渡豚阿兜 看了江宁公安这条微博,突然想起自己的经历。去年我被某个人持续骚扰,她坚持每天用不同小号发血腥尸体图片谩骂我。我决定走法律途径,于是趁回国时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没办法立案,解释了半天大意是微博的内容没有法律效力,要我先自行到公安局公证处做证据保全。于是我打车到公安局,花了500块钱做个证据公证,然后赶回派出所。这时民警才开始填资料,然后突然发现我是境外居民,说我没有报备居住什么的。这我才知道移民海外的人即便回自己父母家住也要向辖区报备,于是我被民警先依法罚款了200块。 罚完款后民警说还是没办法立案,因为这够不上恐吓,让我走民事途径去。我找了个律师研究了半天,考虑到小号一般没有用户信息,所以给新浪寄了律师函要求提供IP地址等信息,然后再去电讯公司调实名信息。一个月后新浪回复了我说不能提供,要我先告这个人,并把新浪列为共同被告才可以。律师说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意思就是说我不能告一个没有身份信息的匿名用户,我必须自行取证找出这个人。 忙了半天最后还是成死循环,要告这个人我得先有实名信息,要有实名信息我得有IP地址,要得到IP地址必须要先告这个人,而警察也不愿意立案,也就说依法我根本不可能。当然,最后我还是花钱通过“体制内特殊途径”得到了这个人的身份,正当我摩拳擦掌准备告她时,我被新浪封号了。忙了半天回到原点,我又得先证明我就是“被封号的我”。我决定放弃,因为已经花了几千块,而律师说整个流程走完还得一年半载,实在耗不起。 残疾老太摆气枪摊挣钱被判三年,权贵二代当街掏真枪吓人却只缓刑。你说这是现实,好吧没办法,毕竟是权贵,确实只能认了。但成千上万的普通网民每天承受各种恐吓谩骂,想依法维权都不可能时,而一个小小的基层民警网红,可以越过重重障碍,截图当证据直接交给“该管的人”,把骂他的网民迅速地“依法治理”,你就该明白即便不是权贵的普通公职人员,也享有更平等的“法治”。某某前天新年致辞说了,2017年依法治国要提档加速,我很期待,请大家坐稳了。 王者归来三十冠:结果你也只是个搞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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