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7月6日消息,记者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近日,有网友发照片反映,一司机在北京中关村南大街驾车时将左脚伸出窗外,交管部门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
7月5日下午2时许,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约当事司机苏某来队核实情况,苏某当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民警对苏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规定,依法对其处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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