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见人爱的肉唐僧
孕妇跳楼这个事情,太让人痛心了……女人生孩子有多疼,这个我没经历过。但我在妇产科第一次看接生的时候,看到医生做会阴侧切的时候直接就是上剪刀剪,我问为啥不打麻药,回答说“这和宫缩造成的疼痛比简直不值一提,没必要”。生孩子有多疼可想而知。
我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别人家的事情不去管它。但是这个事情,要好好追究一下医院的责任。我们要追问几个问题:
1、你的客户是孕妇本人,不是去收费处交费的家属。这个孕妇是成年人、意识清醒,她提出剖腹产的诉求,你凭啥拒绝?
2、个体对疼痛的耐受是不一样的,有的人特别受不了疼。“别人都行你为啥不行”,潜台词就是“你到我医院来,我就不承认你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这是特别不尊重别人,特别混蛋的立场。
3、剖不剖,到底是孕妇本人说了算还是家属说了算。这是个伪问题。真问题是,孕妇本人提出这个要求,医院拒绝的理由是什么?我就是怕阴道松弛,怕身材走样,要求剖,有啥错?我就是想在肚子上留个疤,觉得漂亮,你管得着么?家属是不是不把孕妇当人这个不确定,医院没把这个孕妇当人却是一定的。病人病人,他/她是一个需要得到医疗救济的人,而不是一个让你发挥专业技能的载体。这是个医疗伦理问题。现代医学整体水平这么差,医生们不把病人当人的傲慢劲头是由什么支撑的,这还真是个迷。瞎牛逼什么呀?
4、手术签字制度特别操蛋。成年患者在清醒状态下,当然应该由本人作为第一优先顺位的签字人。这个叫知情权,你医院凭啥剥夺?万一秦香莲得了乳腺癌,陈世美就是不签字,活活拖成晚期,你医院不是帮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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