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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者该有怎样的自我修养?

截至2014年,中国大约有3000万家庭在养狗,仅次于世界排名前二的美国与巴西。随着养狗者的剧增,围绕着狗的冲突也会剧增。而说到底,争议或者冲突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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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成都一起遛狗未拴绳被打毁容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一位女士没拴牵引绳的金毛朝一名小孩跑去,家长立即护住小孩,另一名家长一脚将狗踹开。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双方旋即发生肢体冲突。

该女士将自己的遭遇PO到网络上去,本想声讨打人者,孰料舆论却呈现出一片“打得好”的态势。显然,打人者不对,网友匿名的戾气也不对,这个问题背后,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何许多网友明明知道打人不对,却仍然觉得“打得好”?

事实上,他们不过是借他人酒杯浇心中之块垒。随着城市中养狗人数的剧增,养狗也滋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狗咬人、狗吠扰民,狗随地大小便等等。网友对于养狗者的积怨已深,而成都这位女士被打,刚好成为他们情绪的宣泄口,打人者做了他们想做却没有做的事。

因此,我们固然要批评打人者,而此次舆论对于养狗者的普遍反感,也是对养狗者的一个警示:养宠物虽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尽好你的义务了吗?这涉及到作为一个养狗者的自我修养问题了,以下几个常识必须谨记。

1、你的狗是你的宝贝,
但只是他人眼里的“畜生”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在主人眼里,狗可不是什么畜生,它是家人,是宝贝,是有灵性的,与自己是心有灵犀的。的确,现代社会生活节奏极快,大都市的人忙于工作,疲于奔命,他们既无法待在亲人身旁,与朋友也疏于联系,这个时候,家里的一只小宠物就扮演着亲人+朋友的角色;加之小动物不像人那样“多事”,它们萌,听你使唤,任你掌控,因此越来越多人与宠物建立了很深的情感联系。主人也开始以人的标准来对待宠物,比如会考虑它的权利,希望它能够开心,遛狗时就放任狗欢腾。在他们看来,我家宝贝很乖的,只要它快乐,这就够了。

但许多养狗者没有想明白的是,你的狗与你之间的感情,无论多深,也只是你和它之间的事,旁人无意了解,不想了解,更无须让渡自己的权利配合你们的“演出”。在外人眼里,你的狗就只是一条狗,一只“畜生”而已,他们凭什么爱它,凭什么让着它?因此,在公共空间里,你也必须以“畜生”的要求来要求你家的狗——这是公共空间,不是你家!

2、你不是狗,
就不要替狗说“我家狗不咬人”

很多养狗者遛狗不拴牵引绳,他们的理由常常是:我家狗不咬人,我家的狗属于什么什么品种,这个品种的狗怎么怎么温顺,他奔向你只是因为它喜欢你……这是就是一种典型的“护犊子”心理,就像很多“熊孩子”在他们父母的眼里,他们永远是乖宝宝。

诚如前文所说,对于外人来说,他没有义务去了解你家的狗是什么品种的,它仅仅是动物,是动物就有潜在的攻击性。何况,只要检索一下狗攻击人的新闻,你就会发现,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类似的案例,那些看起来温顺的、从来不攻击人的狗,偏偏在某个时间发狂了,攻击人了,有的甚至造成了无法换回的后果。

这还真不能怪狗,因为狗是动物,它再怎么人性化怎么“理智”,它终究是一条狗,人无法跟它沟通,它是无法完全被预期的。该责怪的,反倒是养狗者,你与狗的关系再亲密,你终究不是狗,你怎么可以论断并要他人相信,“我家的狗不咬人”?

有人辩解道,“可是我家的狗咬人了我能得到什么呢?放心,它不会咬你的”。这听起来很真诚,其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和他人承担的风险不一样,你家的狗咬人了,你顶多支付狂犬疫苗的费用,但外人耗费的时间成本不说,还意味着不可预知的风险。毕竟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在中国狂犬病的死亡率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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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遛狗记得拴牵引绳,
公共区域少进入

基于以上两点,养狗者就应该明白,遛狗记得拴牵引绳。这是你的义务,如果你没有做到,你事实上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并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回到开头的这则新闻,该女士所在的成都市,早在2010年施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对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出了如下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条例,这就提醒了公众,之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报警处理,让违规的养狗者付出应该有的代价。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是否狗拴上了牵引绳,就可以带它到任何地方去?

并非如此。比如《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对携犬禁止进入的区域进行了规定: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二)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三)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五)其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很显然,多数养狗者并不知道类似的规定,我们经常看到宠物狗跟随主人出没规定提及的各种公共场所,尤其是大型商场。不少养狗者对这样的规定是激愤的,在他们看来,狗也有狗权啊,狗也喜欢热闹的地方啊,何况我拴着牵引绳呢。请切记,无论何时何地,人权永远大于狗权。公共场所,首先是公民和纳税人的公共场所,凡有人可能因为狗的存在而感到不适,狗就不应该在这些场所出没。

这并非不尊重动物的权利。像这次广州动物园取消马戏团表演就获得舆论一片点赞,因为公众观看的愉悦是可有可无的,但动物的痛苦是真实的。同样地,宠物狗在公共场合撒欢的“愉悦”是可有可无的,有的人的恐慌却是真实的。

4、养狗是你的权利,
清屎是你的义务

不夸张地说,往小区的花园或者人行道走上一圈,几乎都可以看到狗的排泄物,宠物狗在路上大小便,主人在一旁看,完事后主人牵着狗直接走了。

这不是狗的错,这再次证明了,狗终究只是动物,它没有任何羞耻观念,所以它可以在众人眼皮底下排泄,它也没有清理的想法。但养狗者是人,应该保持人有的道德水准和羞耻心。

无论是拴牵引绳,还是清理狗的排泄物,这些问题凸显了养狗者的“双标”。他们一边叫嚷着狗的权利,声讨我们这个社会对于狗对于动物的关爱不够,周边人太过冷漠冷血;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因为他们的不作为、不合格,导致了许多人对于动物的一种恐惧和厌恶。他们口口声声把他们家的狗当宝贝,但他们又无时不刻地给他们的狗惹麻烦和抹黑。

因此,养狗者千万不要误会,外人其实很喜欢动物,即便不喜欢也不会刻意打压,因为他们知道,动物许多“不讨人喜欢”的行为,是它们的天性。外人反感的,只是毫无自我修养的养狗者,毕竟养狗者是人。

有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中国大约有3000万家庭在养狗,仅次于世界排名前二的美国与巴西。随着养狗者的剧增,围绕着狗的冲突也会剧增。这就对养狗者的自我修养提出了要求,如果他们不能处理好养狗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那么类似的争议可能还会出现。说到底,这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素质问题。

来源:南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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