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众CJ:钮承泽性侵女性工作人员一案刚刚宣判,#钮承泽获刑4年#。拒不认罪的他辩称误以为女助理对他有意思、他也喜欢女助理、女助理没有抗拒、双方已达成和解等理由,想要获得无罪或减刑,甚至多次当庭向被害人道歉,但台北地院仍以强制性交罪判决他性侵罪名成立。
我想请大家看看检察官和受害人的表态,这在当下非常有意义:
当初新闻曝光后,他觉得自己和受害者之间有感情存在,而施暴时自己又喝醉了,总之不认为自己犯了罪。这两年里,又时常有媒体报道钮承泽拿出天价赔偿“释放诚意”,已经和受害者“私了”了。
对此受害者明确表示,自己和钮承泽仅是合作关系,受侵害是事实,不会原谅他,“不认罪就是不认错。”,认为钮承泽提出赔偿是为了案子能轻判而不是真的认为自己有罪所以认错。
检察官也表示,钮承泽不但把错误推给被害人,还始终不认罪,这种表现如果从轻发落就可能会导致下一次悲剧发生。此外检察官还考虑到受害人挺身而出揭露并上告钮承泽罪行是有意义有代表性的,法官不应因钮承泽愿意赔偿而轻判。
“不认罪就是不认错。”这句话很有力,希望大家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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