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我的朋友圈被一条 “快递新规” 刷屏了。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交通运输部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第 28 次部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22 号),正式实施。修订后,《办法》重点在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强化市场制度管理要求、严格快递运单及码号管理规定等七个方面作出了调整。
新修订的《办法》一经实施,马上就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中的一条重要规定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换句话说,以后快递员在派件的时候,不能不经你同意,就把快递放在快递柜、快递站点了。因为在新规中,这属于违规行为,会被罚款。
可是,这不是提升了服务质量的好事吗?有什么可讨论的呢?
是的。在支持者看来,这确实是一件好事。很多人说,有时候,我急着拿快递,可总有快递员,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快递放到了其它地方。而且,很多驿站的上下班时间,比我还正常。我上班,人家没开门,我下班,人家早就下班了。
但与此同时,也有人在抱怨,说这下,快递行业要完了。如果真这么执行下去,快递员的收入就会大幅度降低,谁还愿意接着干呢?有人发文章说,新规公布没几天,就有快递员出现了 “劳动加倍、收入减半、果断离职” 的情况。有人拍视频说,因为快递员的离职,一些快递仓库出现了 “堆积如山、没人派送” 的现象。
于是,也有一些同学来问我的看法。为什么会这样?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我对快递行业,并没有很深刻的理解。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可能要比我更有发言权。但我想,身在一线的人,他们的感受,或许才是最强烈的。于是,我们也找了个机会,向几位正处在快递行业一线的工作人员请教,听了听他们的看法。
聊完之后,我有一种也许不太成熟的感受,想和你分享:快递新规,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什么意思?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能要先从 “快递员为什么不派件上门” 开始说起。
一、送不送上门,其实不取决于快递员
提问:我想要快递员派件上门,但他却总给我放到站点。是因为他偷懒吗?
其实,不是的。
因为一件快递,送不送上门,对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来说,直接意味着效率的不同。
一位快递员,想把一件快递,派送到消费者的手中,大概可以分成这么 3 种情况。
直接放到快递柜或快递站点。这种情况,效率最高。一个小区 200 个快递,可能送到一个站点就好。不用额外付出上门的时间和精力。
只跑一趟。送货上门,有人在家,就直接签收了。或者人虽然不在,但他说,你放在门口就可以。虽然每件快递,都需要上门,但也还好。这种情况,只跑一趟,就能解决问题。
多跑几趟。送货上门,但人不在,他还不同意你直接放在门口。所以需要先回去,下次再送。这种情况,就复杂了。加上开始的那一趟,你可能要跑不止两趟。效率很低。
这 3 种情况,越往后,快递员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工作量截然不同,效率也天差地别。
本来放到快递柜,一位快递员一天可以派送 200 件、300 件。但如果需要上门派送,可能就只能派送 100 件左右了。
派件数量的减少,带来的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快递员的收入,降低了。
原来如此。
那么,快递员不派送上门的原因,是因为他想多派送一点快递,多赚点钱吗?
这么说,也对。但这并不全是快递员的错。
快递公司的机制,决定了他几乎只能这么干。
什么意思?
你可能发现了,有的快递公司,其实一直都是坚持送货上门的。但有的快递公司,就不一定了。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有的快递公司,对自己的服务要求高,必须送货上门。但与此同时,他们给到快递员的派送报酬,也会高一些。
这个 “高一些”,就相当于支付了快递员送货上门的额外成本。
但有的公司,没有明确要求员工是否送货上门,每单派送的报酬,也会相对低一些。这就让他们的快递员,想要挣到和第一种公司差不多的收入,就必须选择更高效率的派件方式。
比如,派送到快递柜,派送到快递站点。
所以到最后,你会发现:“是否送货上门” 这件事,很大程度上,是由快递公司的制度决定的,而不是由快递员决定的。
二、便宜的代价,是快递送不到家门口
明白了,原来,“不派件上门” 这件事,不能赖快递员,他们根本就没得选。
那么,问题是不是出在了快递公司的身上?你给快递员一个更高的派送报酬,不就都可以送货上门了吗?
但这么说,也不对。因为一家快递公司定下更低的派送报酬,大概率也是被迫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 “用什么快递” 这件事的决策权,很大程度上,是由电商卖家决定的,而不是由快递公司决定的。
虽然有些快递公司,是很多人更信赖,会主动选择的对象 —— 比如顺丰。但除此之外的很多快递,对于消费者来说,区别不大。
当 “用什么快递” 这件事,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有感觉,用哪家都行的时候,决策权,就来到了电商卖家的手上。
那么,电商卖家会如何选择呢?
在送货时间几乎一样的前提下,他们通常会选择:更便宜的那个。
今天中国的电商,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默认的机制:包邮。快递的费用,已经成为了很多电商商品,默认的成本组成部分。
而电商卖家之间的竞争,在今天,已经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惨烈程度。很多人,都在为低价拼命。
快递费用也是一样,能省则省,没办法。
对于很多电商卖家,他们每天要发出的快递数量,少则数百个,多则成千上万。如果每件快递寄出的费用,都能降低 1 块钱,对他们来说,就意味着巨大的开支缩减。
而这省下的 1 块钱,最后要么成为卖家的利润,要么以降价的方式,体现在产品的价格上。
所以,很多消费者在付款购买商品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为快递付了钱。但实际上,快递的费用,已经算到了商品的价格之中。
快递的钱,虽然是消费者付的,但选择哪个快递,却是由电商卖家来决定的。
消费者希望自己付了钱之后,就得到相应的服务,但卖家却往往选择更便宜的那个。
而当无数卖家都选择 “更便宜” 的快递之后,就轮到快递公司开始惨烈竞争了。
比如,在电商聚集地,像是义乌。只要你一次性发出的件数够多,收件价格,可以低至 8 毛钱。有的人曾经简单做过计算,这个价格,连面单费和派送费都不够。
再比如,在一些偏远的地区,快递公司单独雇佣快递员,成本负担不起。于是,就出现了 “几家快递公司合作,共同雇佣一位快递员送快递” 的情况。
快递公司们,也在想尽一切方法,降低成本。降到最后,几家快递公司,几乎一定会思考一个问题:怎么样才能把成本占比最高的末端物流成本,降下来?
答案只有一个: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效率。之前能派送 100 单的快递员,要想办法派送 200 单、300 单,甚至更多。
比如,派送到快递柜,派送到快递站点。
这几乎,是在快递公司价格竞争机制下,必然催生出来的一种提高效率的手段。
一个恶性循环,一个向下的螺旋,就这么诞生了。
商品价格要赢得竞争,就要便宜。快递公司为了赢得竞争,就要报出更便宜的快递费用。而快递费用便宜,就导致快递派件单价便宜。最后,快递员不得不把快递都送到站点,才能保证自己能挣到养家糊口的钱。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快递送不到家门口,其实是为了买到便宜商品而付出的代价。
虽然,这绕了一个大圈子。
三、新规的意义,也许能够解开死循环
于是,所有人,都开始抱怨了。
快递员在抱怨。我现在每天风里来雨里去,送 300 单、400 单,赚的钱,可能还不如几年前送 100 单赚的钱多。
快递公司在抱怨。很多快递公司,在抢夺站点的时候,几乎是烧钱在打价格战,利润也少得可怜。
电商卖家,也在抱怨。价格没法再降了,再降真的要赔本做生意了。
消费者,更是在抱怨。之前,什么快递都能送到家门口,怎么现在都放到快递站点了呢?这服务质量,怎么一天比一天差?
再 “极致” 的效率,也会走到 “极限”。
局面,似乎僵在这里了。一个死循环。
怎么办?必须要打破这个循环,才能让整个行业健康地发展下去,而不是陷入无意义的内卷。
但是,怎么打破呢?
我不知道,也不敢猜测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初衷。但我想,这份新修订的《办法》,也许有机会解开这个死循环。
为什么?
其实,这份《办法》里说得很清楚。它并没有要求快递公司 “必须送货上门”,而是要求他们 “必须要获得消费者的同意之后,才能决定要把快递放在哪”。
换句话说,“是否送货上门” 这件事,以后既不由快递公司决定,也不由快递员决定,而是由消费者自己决定。
选择权,要回到消费者的手中。
之前的一套竞争机制,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更好服务的权利。但现在,真正为快递物流买单的消费者,终于有权利选择服务的种类,可以决定快递员的行为了。
而一旦消费者可以决定快递员的行为之后,快递行业和电商行业,可能会迎来一轮新的变化。
什么变化?
首先,快递员的效率,降低了。之前如果派送到快递站点,他或许一天可以派送 300 单。但现在,你必须和每一位用户取得联系,然后决定是不是上门,什么时间上门。现在,一天可能只能送 100 单了。如此一来,快递员的报酬,就会急剧降低。那么,很多人就会不干了。
不干的人多了,快递公司为了留住快递员,可能会增加每单派送的单价。比如说,从之前的 1 块,涨到 1 块 5。这也就意味着,快递成本,多了 5 毛钱。
这 5 毛钱,就会向上传导到电商卖家。快递公司的价格普遍上涨,如果包邮的机制不变,那么商品的成本就会增加。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电商卖家,最终可能会选择上涨商品价格。比如说,原来 9 块钱的商品,现在卖 9 块 5 了。
最后,价格的波动,传递到了消费者身上。他可能会很疑惑,说为什么你的东西涨价了?卖家说,哎,快递都涨价了,因为要送到家门口了。那么,消费者可能会说,如果我不想送到家门口,能不能便宜点?可以。要不你买的时候就标注一下,不用送到家门口?
这个时候,消费者终于有的选了。如果是比较急用的商品,可能就会选择送到家门口。如果不太着急,可能就选择送到快递站点,等自己有空了再去拿。
也是到了这时候,消费者这个真正付钱的人,才算是拿回了选择权。
最后的话
现在,让我们回到最开始的那几个问题。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为什么会引起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我个人的看法是,快递新规,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是一个 “卷低价” 的时代。有很多人喜欢低价。也有很多人享受低价。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低价的背后,是有代价的。
快递送不到家门口,就是低价的代价。再不打住,接下去要牺牲的,可能就是质量了。
所以,必须先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只有消费者有的选了,那些更好的产品、更好的服务,才有出头的机会。即便,它们的价格更高。
但在这之前,我们可能要先经历一些阵痛。可能是小幅上涨的商品价格、物流价格。可能是咬紧牙关的快递公司,可能是离职转行的快递员。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许不是一个完美的办法。但至少,你能在它身上看到一种可能性。
一种电商行业、快递行业的死循环,被打破的可能性。
来源:微信公众号:刘润 (ID:runliu-pub)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ngzs.com/492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