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前段时间做国外法律调研,发现有些国家有着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财富分配机制。
比如,很多人不一定能看上的墨西哥(可能觉得那个地方黑帮盛行,有些乱),法律上有一个员工利润分享规定。简单来讲,雇主要把自己当年净利润的 10%,作为奖金,强制分配给下面的员工。
当然,对于新成立的公司,以及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公司,有一些较短时间的豁免。但总体来讲,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需要把自己净利润的 10%,拿出来分享给员工。
我初次听到这个规定时,有些惊讶,还跟墨西哥本地律师打电话沟通了一下,发现确实如此。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整个社会的财富分配不均问题。
而且,把净利润的 10% 拿出来,也不算过度。一是参考基数是净利润,如果没挣到钱,净利润很少或者亏了,对雇主来讲不会造成额外的损失,二是 10% 这个比例,也算不上很多。
有些人可能会想,企业把净利润的 10% 拿出来,分配给员工后,是否会影响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
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目的,是什么?
是不是把生产的东西,卖出去。如果你扩大再生产后的东西,卖不出去,则生产也便没了意义。而把东西卖出去的前提,是需要社会个体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如果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社畜们赚不到什么钱,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你扩大再生产有什么意义?
除了墨西哥以外,有些东南亚国家也有略相似的规定。当然,各国的法律不一样,规定的细节也不太一样。但总体来讲,需要企业把自己净利润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发给员工,跟员工共享利益。
个人感觉,我们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当然,他们那边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主要也是工会推动设立的。我们的工会只是 vase,不太容易给员工推动建立这样的制度。
最后,讲一句防杠的话。
我说这些,不是说墨西哥或东南亚国家十全十美,非常好,没有任何瑕疵。而是想说,有些制度我们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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