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
好吧,说说为什么我听律师说不让天津摆打气球摊位的老太取保候审就怒了。
我是法治社会的信徒,恶法也是法,既然咱们想法治,就按照现有的法律来。
这个枪械认定标准是不是恶法?我觉得是。但现在是不是还执行?还在执行。司法进步是通过一个个案例改变的,既然此事撞在枪口上了,那就法庭见。
如果通过这个案例改变了认定固然好,改变不了咱也认头。连美国想推动司法改变都要无数的例子,甚至还有人专门烧国旗让自己被起诉的,何况咱们这里。
但具体到这个案子,甚至连江宁婆婆都觉得有点儿过分,一个是认定标准、一个是执法不公,很多人并未因此获刑。
哪怕就是我们大陆法系,这种判例相差如此之远的状态也很少见,绝大多数见于官民、贫富之差别。
在此之下,让一个老太取保候审并不会破坏法治,更何况此人并不能造成社会危害,从法理与实际情况看,没有任何理由不让她回家过年,吃掉她怕糟蹋的咸菜。
如此拒绝一个合理的取保候审,不但与法治本意违背,连基本的人性也荡然无存。
所以,操你妈。
ps:贴个新闻:https://news.cntv.cn/20110909/113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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