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婆婆:这篇通报写的相当糟糕,糟糕到我都不想转发。1.鉴定为轻微伤的是孙某不是发微博的那位董某。2.董某的伤情至少轻伤,因为可能毁容要按规定等90天才能鉴定能不能达到重伤,这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3.除了第二条之外董某在微博中反应的问题这份通报基本上都没提。自己的平台自己不说明白,不是很懂这样的通报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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