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更多由性伴侣死亡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我请教了一位专家。
今时今日,性爱的好处已经被社会所普遍接受,乃至于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竟将其 吹捧为 “一项积极有益的活动”。功效还花样百出:减轻压力、提高免疫力、预防女性膀胱失禁、促进男性前列腺功能,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性交成了西方文化中的银子弹和万金油。然而,好处虽然多,仍然有风险:有些人就乐极生悲,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而且还不是个例。
研究显示,如果性爱质量较高,则途中心脏病或中风发作的几率也较高,年轻男子尤甚;有勃起障碍的男子也有较高的疾病风险;另外,偷情中人也更易发病。试举一例:佐治亚州劳伦斯维尔市31岁的警察威廉·马丁内斯(William Martinez)就是死于性交过程:2009年他携一男一女在一家汽车旅店大肆 3P,结果心脏不支一命呜呼。
性爱途中的药物滥用现象以及其他药品也会搞出人命。合法药物不保险:还是2009年,28岁男子谢尔盖·图加诺夫就服用伟哥,之后又跟两位女子来了次12小时的性爱马拉松,结果就成了风流鬼。非法药物也有问题:又是2009年,43岁的澳大利亚医生苏莱什·奈尔(Suresh Nair)与两位性工作者一同玩乐,给两位女子提供了大量可卡因,导致其摄入过量死亡。
还有些案例比较荒唐:比如在1983年,旧金山某俱乐部的助理经理在场子里的钢琴上销魂,结果不慎误触钢琴下方的升降机构,把自己顶到天花板上活活挤死。另有些人命则是因为重口味性爱或 BDSM:就在2016年,59岁的英国警察戈登·桑普(Gordon Semple)通过同性交友软件 Grindr 约会,结果他命性伴侣斯蒂法诺·布里奇(Stefano Brizzi,50岁)坐在脸上,还要求布里奇给他蒙面、勒紧缰绳,结果不慎丧命。
不过虽然这种事情屡屡见诸报端,性爱过程并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搞出人命。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事情比较罕见,我们才对此更加热衷 —— 哪怕这些事情根本站不住脚。基于同样的缘由,人们也喜欢传播添油加醋、未经证实的 “名人死在床上” 的消息,从中世纪教皇到20世纪中叶的政治人物,层出不穷。但总体来说,“性死亡” 仍然被媒体低估了,有人估算说每年由于健康状况所引起的 “性死亡” 案例可达上千例。
不过,虽然人们喜欢拿这些事情做茶余饭后谈资,而且案例数量并不少,但也许你我并不清楚,一旦成为了这类事件的当事人,到底会面对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又应该做点什么?有些案例听起来没什么值得担心:马修·麦康纳的母亲在她的自传《I Amaze Myself》里轻描淡写地把她丈夫1992年死于性爱过程的事情一笔带过了。2011年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在BDSM万发中窒息身亡,结果根本无人遭受司法控诉。另外一些案例则带来了严重后果:2007年一位加拿大女子就因为在一次 “可疑的性行为” 中导致性伴侣身亡而以过失杀人罪被起诉;2014年,在一次 “重口味” 的性爱过程致人死亡中,有至少两名青少年遭到起诉。
为了了解更多 “性伴侣死亡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我请教了 Red Light Legal 组织的执行总监克里斯蒂娜·多金(Kristina Dolgin)。RLL 组织一直致力于为性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须知,在美国境内,这个群体因性死亡问题而遭受的指控是最多的。多金给我们做了科普,告诉我们什么样的场合会引发什么样的法律调查,以及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又该怎样去面对。
VICE:如果在性交过程中一方不幸身亡,另一方会不会面临法律审查或起诉?
克里斯蒂娜·多金:这个真的很难讲。但我认为如果双方关系越传统(如已婚或处于所谓核心家庭状态,没有什么比较可疑的性玩法,不涉及 BDSM),那么法律风险就越低。
很多案例里,最后的结果会落实到 “外人怎么看” 这个层面上。性爱过程中越出格,风险就越高,也就越会让其他人感觉到这是一种可怕、该遭到法律谴责的行为。
如果发生了性伴侣身故这种情况,哪一类人群面临的法律风险最高?
如果是买春的话……性工作者会承担极高的法律风险,好像这真的是某种犯罪行为一样。甚至于哪怕死因跟性爱过程本身并无关联,如果在途中涉及药物滥用或BDSM,性工作者本人也会被卷入事件当中。
不管是谁,一旦面临谋杀罪指控,都会面临一大堆麻烦事。我们的法制体系就是要跟当事人对着干的。如果你属于在道德层面上被污名化、妖魔化的那类人群,这一关比其他人还要更难过。
如果性伴侣因为药物过量身亡,应该怎么做?
加州有一项法律名为《好撒马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旨在鼓励人们为滥用药物者提供紧急医疗救助。这项法案保障了滥用药物及需要医疗救助者的权益……让他们免于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但这个法案的能力也就仅此而已了。如果某位性工作者因为顾客嗑药过量而拨打911,纳闷他们仍会面临 “卖淫” 起诉:自曝身份,就会变成检察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的目标。须知这里面可是有相当大的主观倾向,执法部门也有高度的 “行事自由权”。任何情况下,生杀大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我不是说不让大家打911寻求帮助,只是想提醒各位,涉及人命关天的事情,确实存在一些风险。
那如果是因为意外呢?比如重口味性交、高难度体位,或者其他更加出格、危险系数更高的 BDSM 玩法什么的……
在加州(及其他很多州),鞭打、性虐并不会招致法律控诉。不是所有涉及鞭打、体罚的场景都会上升到执法层面,毕竟自家卧室里干点什么警察也无权干涉不是。但如果他们真的进入卧室调查取证,发出 “哇,他们在玩 BDSM 耶,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死因归咎到这上面了”—— 那么这些玩法(比如殴打、鞭笞、窒息、放血)就成了危险之源,哪怕这些玩法在99%的时间里都是完全无害的。但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加州以及其他州都有过先例,认定这种玩法是恶劣而危险的行为。所以,一旦有这种情况发生,就容易在法庭上落人口实,处于不利境界。
恩我明白了,“重口味性爱” 引发意外的话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法律指控;那如果是在轻口味性爱过程中发生意外,会有什么事情引发法律调查吗?
不论是否有人主观提起调查申请,如果涉及遗产继承、违背性伴侣意愿、涉及保险理赔等等情况,仍然有可能引发法律调查。
不管是花钱接受性服务还是双方自愿的性行为,怎样才能尽可能地降低责任风险?
首先,如果有可能的话,要确保自己处在比较安全的境况之中。
当然了这是每个人都追求的目标。谁也不想让性伴侣一命呜呼。但在有偿性服务这个产业里,真是防不胜防。对一部分人来说,规避风险会更容易一些。
比如,学习心肺复苏术(CPR)就非常有用(尤其是在BDSM场景中);如果涉及阿片类药物滥用,随身携带纳洛酮(Narcan)也很有必要。毕竟谁也说不准到底会发生什么。药物滥用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询问对方的健康状况到底如何,从而可以评估可能的风险水平。如果客户有心脏病,那就试着把 “娱乐” 强度降低一些吧。
这些建议对性工作者以外的人群也有参考价值。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在性爱之前有同样开诚布公的讨论 ……一般人在性爱之前都不会敞开讨论的吧。
那……如果知道对方有潜在的健康危险,那责任岂不是更大了吗?特别是在长期关系之中,会更难以免除责任的吧?
确实。这一点会让当事人在法庭上处于不利境界。给人一种明知故犯的感觉嘛。
你刚刚提到有些人在性伴侣身故事件中会面临更高的法律风险,但是,加入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而且对于之后将要面对的事情还一无所知……应该怎样做?包括性工作者和其他人群。
如果当场有什么东西会作为证据追究到你,千万别试图毁灭证据。如果你被警方传唤,不要允许他们去现场搜查。请联系一位律师处理问题。表达出自己 “有权利保持沉默” 的意愿。
如果最终还是因为某种原因被起诉,又该怎么做?
有些案例中里,性工作者真的做不了什么。不管是过失杀人还是蓄意谋杀,都是一样的。
但这并不代表就可以屈从于所谓司法权威。应该尽一切可能寻找资源、寻求帮助,无论是找专业组织还是召集亲友声援都可以。说到底,95%的案例中,当事人最后都认罪伏法,没有走到当庭审判那一步。但如果人们可以去法庭挑战权威,情况一定大有改观。所以如果真的摊上了事儿,不要屈服于司法部门的威慑,勇敢应战吧。
来源:https://www.vice.cn/read/what-to-do-if-your-partner-dies-during-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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