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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舆情的官微,把自己变成了舆情,人世间最悲催的事情莫过于此--- ​​​​

@济南时报:【济南公安工作人员回应“怼网友事件”:微博发布者并非民警,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3月25日晚,“杀死辱母者案”报道后,济南公安官微疑似发布微博回应此事,引起网友争议,随后又发布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疑似暗讽网友是驴。#刺死辱母者案#随后记者联系到济南公安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件本身。目前,两条微博均已删除。(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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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李立君:#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济南公安发表评论很正常,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必须用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但是,随后这张驴怼大巴的微博,就有古意挑逗民众情绪的嫌疑,故意造成民众和官方的对立,已经涉嫌扰乱治安罪,建议立案调查,并且向全社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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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考古學生:不管是不是个人行为,除非是盗号,否则从@济南公安 官方微博发出来的你单位就要负责,如果这件事情推脱到个人行为来处理,那很简单,从今往后济南公安微博发的所有信息都不可信,因为民众无法判断是否经过请示。

@王志安:警察官微,不管管理者是不是警察,其行为都不是个人行为,都代表该警察组织的态度和立场。官微可以少说话,但不能乱说话,更不能出了岔子就赖个人。这应该是常识吧!

@一毛不拔大师:我很理解一线公安的辛苦,但是在山东聊城案警方明显至少有失职的情况下,不说检讨,@济南公安 还连发出这样几条微博,删除前两条后又开始歌颂上母爱了,小编这是啥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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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据当地媒体报道,目前,山东聊城已建成规模养驴场207个,存栏规模10万余头。聊城已建成规模养驴场207个 带动近万人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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