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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性来说,有哪些行为或认知是愚蠢的?一个女性,怎样才算是“尊重自我”?

@猪蹄蹄小朋友

因为我妈是教育系统的,我大学里学的又是美术,毕业跟风考了个教师资格证。当时家人朋友都劝我:女孩子,留在长春当个小学美术老师多好,活得不用太辛苦。

我能感受到他们对我人生的构想。中产家庭,父母也算小知识分子。现在只差找一份收入无所谓,但体面、假期多,最好还有利于育儿的工作,我就成了一个完美的三线城市待嫁女青年。可以毫无悬念地嫁给一名还算靠谱,略有前途的本地公务员,婚后洗衣做饭混混日子,下午4点翘班去幼儿园接孩子,毫不费力地度过余生。

我如果是个男的,哪怕主动提出想去小学教美术课,都一定会被痛骂,太没出息。

这种“不辛苦”,确实是女人的特权,但我不太甘心接受这种安排。

我觉得作为女人最愚蠢的行为就是太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之前一则微博问答里提到,对于“女性”这个群体,让我觉得最悲哀的事件之一,是在2016年的中国,一家化妆品品牌搞了一场“送你口红的男人才真爱你”的大型网络营销。这家化妆品品牌叫做圣罗兰,他的创始人伊夫圣罗兰先生,在上世纪70年代以“女性吸烟装”声名大噪,那象征着女性可以脱下累赘的长裙,和男人一样,利落地去工作、去战斗。

而这场口红营销中,每个年轻姑娘都理直气壮地昭告着:我是个女人。我理所应当被呵护、被馈赠、被这些美丽而无用的东西包围,甚至成为美而无用的东西本身。

我有信心,她们中的大部分,会在若干年后上网发帖求助,痛骂老公不带孩子、偏袒婆婆、涉嫌私藏小金库,并与女同事有态度暧昧的微信聊天记录。这段倾诉会以“可是我不想离婚”,为结尾。

有多热爱做女人,就有多活该做女人。

太把自己当女人,就容易不把自己当人。

既然人可以请爱人吃饭,那么女人就可以为约会买单或AA制;既然人可以照料自己的生活,那么女人就可以自己修电脑换灯泡;既然人可以不为私人事务损失公司利益,那么女人就不必因产子而获得额外的带薪假期。

如此,女人才有资格要求:约会对象无权对我的身材评头论足;拒绝包揽全部家务;与男性获得同等的职业空间。

接受做爱,不接受被睡,接受新生命,不接受给谁生孩子,接受白头偕老,不接受被人负责后半生。

做个人。不做男人,也别做女汉子。“女汉子”们这样描述自己:我竟然能扛着俩西瓜上六楼,我竟然能主动跟喜欢的男生搭讪,我竟然热爱球赛多过美妆。

“我竟然不像个女人”,一种别别扭扭的自怜,通常还带着一点“活该没人爱”的自嘲。女人该什么样?是谁规定的?女人就这样了有什么问题?没什么竟然不竟然的。

如今,歧视不叫歧视了,叫刻板印象。扔掉那些“女人应当得到的”和“女人必须承受的”标签,才有真正的自尊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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