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7月21日,O.J.辛普森的假释听证会作出判决,最早将于今年10月获得自由。
他曾因涉嫌持枪抢劫和绑架罪,被判以33年牢狱之灾,如今失去9年自由的辛普森将回归社会。
如果你对美国司法历史稍有了解,或曾听说过“世纪审判”,那你应该记得他。
辛普森是当时最有名的明星,同时也是最厉害的橄榄球运动员,至今仍有属于他的记录无人超越。
距今23年前的一天,他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与其朋友,却在强大的辩护团队掩护下无罪释放。
当时这宗刑事案件闹得沸沸扬扬,全美数千万人都在关注,据说当时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到美国访问时,曾问过克林顿:
你认为是O.J做的吗?
是非曲折都要回到那个时代,一切故事从头说起。
辛普森出生在美国旧金山,后全家迁至洛杉矶,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他是非裔美国人。
在那个时期,一身黑皮肤赋予他的,是贫穷、煎熬。
正如他曾说,他想要的不只是名利,是仰望,他有这个能力。
20世纪的美国,对橄榄球运动有着强烈的喜爱。
辛普森在南加州大学就读,他是当时南加大最惊艳的跑卫(负责进攻),他的每一次冲刺都能让观众感觉不虚此行。
1967年,有一场比赛,辛普森所在的南加州大学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对战。
这次是一座城市里,两个最强大学的较量。
辛普森在一次重要的进攻中,展现了他惊人的进攻能力,这一战他一跑封神。
如果你身处60年代,有人问你“你记得那次跑球吗?”那就是指这次进攻,也只有这次值得记住。
仍在大学读书时,他已经是南加大的明星。
此时,有着一群与他境遇相反的黑人群体就在学校外。
黑人群体饱受肤色观念的折磨,白人警察对他们没来由的打压终于点燃了导火索。
那一次暴动震惊全国,许多黑人运动员、演员也加入其中,包括我们熟知的拳王阿里。
辛普森曾被问及此事,他认为他并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但他认为那是他们的自由。
他对媒体说:“我不是黑人,我是O.J。”
这句话代表许多,在他后来的人生里,他融入了白人的社会,他确实不被视作黑人,而只是辛普森。
辛普森是个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同时他也是NBC播音员、商人、演员。
他在当时真的很有名,不论是何种肤色的人都爱他,不仅因为他的运动英雄形象,同时也因为他的标准笑容。
他能和所有人都保持亲切,不论肤色,这也许是他独有的魔力。
当时的洛杉矶,种族问题激化严重,但他却能做到这一点实属不易。
这并不代表辛普森就成为了白人的附庸,他有些特殊。
他明白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应该迎合白人,以至于白人们从他身上看不到“黑”。
同时他也是黑人同胞们(特别是小孩)心中的英雄,他证明了更多职位是黑人所能胜任的。
对,他风光无限,在当时是绝对的明星。
关于辛普森的事业蒸蒸日上云云就不再累述。
只要知道,辛普森为租车行拍摄的广告——一个在机场飞奔从而表现出“快”的广告,换汤不换药的拍了十几条依然受欢迎。
不过作为明星,他有着差异悬殊的两面性,私人生活方面,他有点乱。
他在大学时,便抢走了好兄弟的女友玛格丽特,并且结了婚。
随后他们一起生下了三个孩子,只是十年后,三女儿在他家中的游泳池溺亡。
这是一道巨大的伤疤,直接毁灭了他与玛格丽特的婚姻。
于此同时,辛普森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女”——妮可·布朗。
第一次遇见妮可,辛普森便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和朋友说“一定要娶她”。
妮可同样喜欢上这位大明星,即使第一次约会时有些许不愉快:辛普森想要用强,撕破了妮可的牛仔裤。
但是妮可依然深陷情海,殊不知这条撕破的牛仔裤已经说明了许多事情。
辛普森迅速与前妻离婚后,和妮可结婚。
他们育有两个孩子,辛普森赚钱,妮可花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辛普森的花心依旧,他时常出入风月场所,和其他女人明目张胆地出入公共场合。
妮可确实忍不了,不过妮可的家人能忍,毕竟辛普森是他们所有人的经济来源。
如此纵容成了对辛普森行为的默认。
1993年,洛城警局接到了一个求救电话,电话那端是妮可惊恐的声音。
这已经不是警局第一次接到妮可的求救电话,早在1989年,妮可就因为家暴打给警察。
那一次闹得很大,辛普森的工作都因此受到影响,最终是妮可出来“颠倒黑白”才挽救了辛普森的事业。
这一次妮可的求救电话不同往常,是极其绝望和失落的。
因为辛普森旺盛的控制欲,在这之前他们已经离婚了一次。
但在辛普森的安抚和胁迫下,妮可再一次回到了他身边。
只是因为辛普森无谓地翻旧账和依旧旺盛的控制欲,妮可再也无法忍受。
妮可获得了自由,非常决绝地离开了辛普森。
她一反自己矜持、内向的性格,开始和许多男性来往密切,去很多以往不能去的地方。
这一切都是为了和辛普森宣告,她不是谁的附属,她哪都能去,谁都能见。
最后一道围墙随之被推到。
1994年6月12日,一位路人带着一只走丢的秋田犬寻找它的主人。
在秋田犬的牵引下,他们来到了南邦迪大道875号,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
一具女尸,横躺在门廊外侧,几近斩首,鲜血染红了地板,门口内是另一具男尸,一身刀伤,已经断了气。
本案女受害者正是妮可·布朗,男受害者则是她的朋友罗纳德·高曼,是一位男招待。
警方到达现场后,封锁了现场,开始采集证据。
警察福尔曼在现场发现了一个浸满鲜血的手套,随后他们赶到辛普森家,打算通知他妮可身亡的事情。
他们按了门铃但是无人响应,随后他们在辛普森停在门口的车把手上发现了血迹。
他们担心辛普森也已经受害,迅速翻墙入内查看,但他们在庭院发现一样东西让他们惊恐。
他们找到了一只手套,款式与现场发现的那只一模一样,也同样满是鲜血。
同年的6月17日,这一天一场特殊的“飞车赛”正在全国直播,9500万观众同时收看。
数辆警车正在追逐辛普森的车,车内坐着辛普森和他的好兄弟马库斯。
辛普森的车开得并不快,但辛普森劫持了马库斯,手枪正抵在马库斯的太阳穴上。
最终辛普森的车停在了他的另一个家门口,与所有警察开始了对峙。
对峙的结果令人满意,那些暴行满满的警察居然极为收敛地完成了劝解工作。
辛普森最终被逮捕,至于马库斯其实从头到尾都没危险,甚至还尝试下车却两边冷静。
这次事情让所有黑人感到疑惑,他们确信,一定是白人警察给辛普森强加了罪名让他蒙受不白之冤。
第一次上庭,辛普森与他的律师并坐,表情失魂落魄。
当法官问起辛普森是否承认两次谋杀,辛普森艰辛地回答:无罪。
但这一次开庭实际上没有什么意义,原本应该到场的陪审团,因为“飞车事件”的媒体大肆报道,已经失去公正的立场。
于是,审判推迟了。
随后辛普森花了千万美金雇佣了一支全是知名律师的辩护团队,其中包括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著名的黑人辩护律师等,也有DNA方面的专家。
为了公正,法院光是寻找合适的陪审团就花了数月时间,为了公正,陪审团所有人要接受隔离长达6个月。
随着新一轮开庭时,辛普森一句“绝对,百分之百的,无罪”拉开世纪审判的序幕。
辩护团队展现了他们的可怕之处,他们的每一次着装每一个动作,都经过经过精心设计。
这使辩护攻守战显得格外精彩,辛普森也展现出了一个演员的修养。
他在所有场合镇定自若,在必要的时候向陪审团投以标志性的笑容,甚至和对手都微笑以待。
辩护团队巧妙地为辛普森营造“非裔好朋友的形象”,并抓住对方的语言错误试图让所有人怀疑检方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
他们将检方提供的证据描述成刻意为之,没有放过任意一个漏洞。
警察给出的血迹照片,因为警察们不规范的操作,被辩护团队说成已经交叉污染,DNA不能作为证据。
而一些干净的采样,却因为干湿不同,被怀疑是后来滴上去的。
而铁证手套,也在辛普森手受伤肿大、手套多次冰冻解冻的情况下,显得完全不合辛普森的Size。
一切证据都指向,警察带有某种意图正在迫害辛普森。
不可否认,警察极有可能为了提高胜算伪造了一部分证据,以及着实不规范的采集证据而被质疑。
警察此时依然有着优势,他们请来了所有可能的证人。
但辩护团队也展现了他们的“专业素养”,他们在交叉质问过程中,提出所有可能,不断将证人描写成与案情密切相关或是人品有问题的人。
所有证人最终都被“污染”。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前文发现了手套的福尔曼。
福尔曼是一个优秀的检察员,他勘察现场发现了许多证据,也因此被视为“最大的威胁”。
辩护团队剑走偏锋,将他过往的错误挖了出来,将其描述成一个种族灭绝主义者。
事实上,福尔曼曾经确实有着极端的种族意识,甚至申请到非洲做镇压工作。
但许多事情也表明,福尔曼成功走出心结,成为了一个更优秀的人。
但这一切,都在辩护团队的算计中,也包括了警察局出面保护福尔曼。
警察局的局长对于辩护团队的行为感到愤怒,他召开发布会,宣称福尔曼确实不是种族灭绝主义。
但警察局的形象实在一般,反倒坐实了福尔曼是作伪证者的身份。
1995年10月2日陪审团开始合议,辛普森也将迎来最终审判。
一般而言,陪审团做出决定需要足够合议3天以上,但这一次他们只花了4个小时。
并不是说他们心里答案多么坚定,只是这些陪审团的成员已经与世隔绝6个月,大家都很累了。
总之,恭喜辛普森,无罪释放。
随后到来的民事法庭就没那么轻松了,辛普森的民事律师水平可不高。
最终法庭审判,辛普森需赔偿受害者家庭3350万美金。
辛普森房子被没收了,工作全丢了,名声、钱财受到了巨大打击。
从此他回到了老家,和社会的小混混们一起厮混。
2007年9月,辛普森带着一群人闯入赌场的一个房间,持枪抢走了一批运动纪念品。
这基本上都是辛普森这些年拿去换了钱的“荣誉”们,但这也不妨碍警察抓他。
他的几个同伙为了自保,答应了控辩交易,用指证辛普森换得了减刑。
辛普森因为非法使用枪支、抢劫等八项指控,最终判刑33年监禁。
辛普森还曾写过一本自传《If I Did it》,后来为了赔偿,这本书的版权被判给了受害人的家属。
受害人的家属就为这本书设计一个好看的封面。
辛普森经历过辉煌的人生,巧妙地经营了许久,拥有着普通人艳羡不已的娇妻和富翁生活。
最终他没有好好策划后路便杀死了妮可,毫无悬念地被捕。
即使如此,他依然得到黑人群体的眷顾,他的“世纪审判”是所有黑人冤屈的平反之日。
他最后将自己送入监狱的那份愚昧,实则对不起所有人的付出。
这一切荒唐地行径,让人怀疑是社会给予他太多扩容,还是他执意要摧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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