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法医,恐怕多数人想到的都是经由影视作品艺术加工的形象。
明眼人总是笑称:法医又不是侦探,明辨是否全靠编剧。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法医往往需要翻山越岭、面对浮肿的尸体或是遍地的血污。
他们虽比不上影视剧中的法医们光鲜靓丽,但他们一样处变不惊、心思缜密。
法医们通过现场细致勘查,寻找一丝一毫的线索。
他们只需解剖尸体,还原死者的身份、死因、遭遇。
那些常人避之不及的蛆虫、排泄物,都会帮助他们找到方向。
最终,法医们整合所有的讯息,重现犯罪现场,案犯将无可遁形。
法医的职责正是替死者开口说出真相。
不过经常与死者接触,也让他们面临着职业难以被身边人接纳的尴尬。
能够在法医这一行业耕耘的人,必然有着对公平的热忱与极强的责任感。
云南省大理公安局法医李秀江便是这样一个人。
李秀江从事法医行业已经28年。
他认为法医工作不仅仅依靠法医知识,还需要学识广博。
他经常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电器、车辆、化学、地理、医学等等,无一不涉猎。
这些知识都成为了他还原犯罪现场、逮捕真凶的重要凭借。
怀揣着必须发掘真相的心情,李秀江从未愧对任何一位逝者。
他与案发现场的尸体接触4000多次、检验活体10000多人次、出具法医鉴定书6000多份。
经由他手的鉴定报告从未犯下错误,创造了100%无失误的历史记录。
在李秀江看来,解剖刀就是法医手中的剑,而他要做的就是劈开迷雾,逮捕真凶。
自从他在老师手中接过这把剑开始,他已经坚持了28年,挥舞了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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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处边陲,一直是刑事案件频发的地区。
为了应对日益猖獗的犯罪,1984年,昆明医学院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法医系。
李秀江听闻法医系的开办,便第一时间报考,成为了第一届法医学子。
从此秉承初心,踏上“用胸中所学为死者鸣冤”之路。
李秀江毕业后,便来到大理市公安局实习。
第一次出警时,面对着几具已经无法辨认面貌的腐尸,他几乎恶心地要吐出来。
在老师们的安慰和指导下,他剖开尸体,细致检查下真的发现了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的经历让李秀江感到充满成就感,更加强烈地想要坚持做一名法医。
从事法医工作以后,李秀江经历了许多案件,见过各种各样的尸体。
他逐渐变得轻车熟路,很快他就成为了刑事技术部门的顶梁柱,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工作落到了他的肩上。
有的时候,他正在和妻女一起散步,一通电话后就不得不赶往案发现场。
时间一久,妻子女儿对他毫无规律的工作节奏已经习以为常。
2010年9月的一个午休时间,又是一起命案发生在黄龙村。
某座大院里躺着3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头部面部都受到了钝器猛击。
李秀江身着防护服,不避讳尸体刺鼻的臭味,开始勘测工作。
其他技术专家根据尸体解剖情况以及现场情况,提出了团体作案的设想。
与此同时,细心的李秀江发现三名受害者的面部受伤情况几乎一模一样,同时又在一位女被害人腹部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血迹。
最终结果显示,血液并不属于三名死者,李秀江做出了一个不同的猜想:熟人、单人作案。
警方根据李秀江的提议,收缩了搜索圈,并很快将重大嫌疑人,同村的梁某逮捕归案。
破获案件确实值得庆幸,但是不眠不休地与尸体相处多日也使李秀江沾上了一身腐臭味。
腐臭味冲洗不掉,为了不影响家人吃饭,他只能端着饭菜坐在客厅,和妻女讲述着案件的跌宕起伏。
夜里为了不影响妻子睡眠,他一个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度过了好几个晚上。
工作对生活的影响丝毫没有让他动摇,因为他知道他精准的案犯刻画能力是警队不可或缺的能力。
就在2011年5月3日傍晚,警队又接到了报案,这次发现一对60岁的夫妇惨死自家院中。
李秀江照常第一批赶到现场,他细心注意到门锁安然无恙,而后院的院墙也没有翻越的迹象。
现场可以看出有打斗的迹象,银行卡存折全部丢失,可以肯定是抢劫杀人。
他开始检查尸体,发现两人头部被钝器击打,已经是致命伤,脖子上还都有一道刀伤,也足以致命。
男死者身上没有抵抗伤,女死者有抵抗伤,在通往后院的路上有着血滴,两人一横一竖躺尸后院。
李秀江结合现场情况,在脑海中还原了案犯现场:
根据腹内消化情况,死亡时间应为晚饭后3小时,即10点左右。
两名罪犯应为夫妇的朋友,敲门和平进入,随后在后院就地取材,用木棍一击打倒男死者。
女死者听见声音从前院来到后院看见凶杀过程,开始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被木棍击倒。
随后两名罪犯拿来菜刀在死者脖子上补上一刀,以保证死亡,再将女死者抬到后院,回到前院盗走所有财物。
警方根据李秀江提供的信息,走访附近的居民,最终锁定了嫌疑犯。
两名犯人一名是赌徒,一名是吸毒者,两人为了求财一拍即合,并且已不是初犯。
至于犯罪的过程,与李秀江猜测的一般无二。
李秀江的“火眼金睛”从此名声在外,只要疑犯家属知道他参与案件,都忙不迭地上门给他送礼,希望他给出证据帮疑犯脱罪。
从业以来,不只是送钱送礼,恐吓威胁、下跪求情也不在少数,但他却是谁的面子也不给。
据说有一次,他的好朋友亲自上门送烟送钱,李秀江大发雷霆,赶了他朋友出门。
他时常说:让我昧着良心去损伤法律的公正和威严,那是做梦都不可能的事。我的任务就是还原事情真相,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但有时罪犯行凶也并非出于恶意,这种时候还原真相真的对吗?
这种情况李秀江确实遇到过,那是2008年的一个案件。
66岁的杨某被人打死家中卧室,现场有着一根栗材棒、一把斧头都沾着血迹,另有一根摩托车用的缩筋带,一端栓于床头架,一端套在尸体项部。
死者身上有着多处损伤,锐器、钝器、绳索、徒手等造成的损伤极为明显,死相异常难看。
但案件经过却并不复杂,除去斧头造成的致命伤,以及缩筋带加速了死亡,其他的伤口属于明显的“欲望性”损伤*。
而根据杨某的妻子王某的描述,杨某生前虐待王某长达几十年。
由此可见,作案人即使王某,因为多年压抑的情绪爆发造成了这次惨案。
*注:是指行为人为心理发泄需要而形成的损伤,这些损伤并非致命伤,不能致死,属于多余性的损伤。
尽管李秀江明白杨某给王某带来了剧烈的心理创伤,才会造成最终悲剧,但他依然没有修改半点尸检报告内容。
因为李秀江清楚,只有还原真相,才是对死者,也是对生者最大的尊重。
也许正是坚持这份初心,李秀江才能做到28年职业生涯无一差错。
*参考资料:
陈晓波. 24年办理3000多起检案,鉴定结论无一差错——李秀江的法医人生[N]. 云南日报, 2013.8.28(004).
马燕. 24年零差错[J]. 人民公安,2014,(18): 60-61.
彭春,李秀江,李屹,洪银娥,杨克靖. 多种手段杀人特点与案犯刻画1例报道[J]. 昆明医学院学报,2008,(S1):385-386. [2017-09-26].
李秀江. 损伤形态分析确定案件性质1例[J]. 中国法医学杂志,2014,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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