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评论
江歌所就读的日本法政大学赵宏伟教授,今天接受了三家国内央媒电话采访,问江歌案。
首先,被问日本舆论关心吗?
答:没人关心。在日本,法律上是完全没责任,道义上也不会被认为有丝毫问题。因为第一,现场的真实情况只能是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无法搞清楚真像。比如说,就是在中国也无法告上法庭求真相,法庭不会管。法庭不管,怎么判定法律责任方面的真像?第二,在日本不会有人认为刘鑫明知有生命危险也应开门。在中国在这点上也只会引起争论。第三,对杀了一个人的杀人犯,在日本百分之百不会判死刑,无期都不会判。犯人在比日本打工族们还要好的狱中生活里,学习、健体、玩乐,不会有强制劳动……数年后刑满,一定会大摇大摆地回国。
赵教授对我说,他的发言三个央媒都不满意,恐怕不会用。
【检察日报刊文:我国司法机关对江歌案嫌犯有追诉权】检察日报发文谈江歌案的境外犯罪管辖权:根据属地原则,日本有优先管辖权。但陈世峰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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