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美兰家的楼矗立在深圳北站附近的空地上。 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于亚妮
“深圳最牛钉子户搞定,2012年2000万都不拆,现在赔偿1.2亿”。2017年11月16日,一则朋友圈在网络广为传播。
随后,朋友圈内容被深圳警方证实为虚假信息。内容发布者为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为吸引客户来附近买房,通过估算被拆楼房的面积和周边商品房的房价,推测赔偿款为1.2亿。
谣言让业主杨美兰叫苦不迭。她担心其他业主误会自己占了便宜,也心烦那些让她替别人还钱的未知来电。
杨美兰告诉澎湃新闻,她只拿到1600万,一家几口人正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这些天到处看房,随便一个就要七八百万。
她再也回不去曾经的“豪宅”了。几个月前她还有两个邻居,三户人家三栋楼,占据深圳北站附近面积约四万七千多平方米的空地,隔离网环绕。
这三栋楼几乎成了深圳北站的地标风景。空地旁是一个山坡,山坡上有一块大草坪,周末人们三三两两在草坪上闲坐,看坡下的“豪宅”。
每栋住宅楼占地面积120平方米,高7层,外表是红土砖,乍一看像烂尾楼。“豪”在楼房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这个地段的房价,一平方米七万到八万。
2017年5月下旬,大草坪上观景的人们发现:三栋楼,少了一栋。
耗时14年的拆迁谈判有了成效。说服业主胡赛徐搬走的,是一纸二审判决书。
5月末,澎湃新闻采访三栋楼所在辖区的民治街道办,宣传科邓姓科长没有透露谈判过程,但他不乏自信地预计:剩余两栋楼,两三个月内基本可以谈妥。
不到一个月,两栋中的一栋谈妥:7月中旬,业主邱振攀家楼房被拆。
2017年5月下旬,深圳北站前还剩三栋楼,右面两栋中的一栋正在拆除。
最后一户业主杨美兰对谈判条件并不买账。一审败诉,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16日,杨美兰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立案登记表。
8月17日,民治街道办邓姓科长告诉澎湃新闻,谈判过程变数很多,预计时间会延长。
5月下旬澎湃新闻第一次见到53岁的杨美兰时,她把头发高高盘在头顶,底气十足:“我要等到铁树开花水倒流”。
五个多月后的10月31日,杨美兰在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字,11月6日搬离,离开她闭门不出、“警钟长鸣”、鏖战近七年的地方。
买楼
杨美兰家靠近山坡,山坡上的人可以看到杨家屋内晾洗的衣服,如果冒险,也可以从围栏下钻进空地。
说“冒险”,因为空地的草丛里有蛇,杨家门口有两条狗。两条狗像忠诚的卫士,当外来者靠近它们心中的“安全线”,它们便同仇敌忾。
山坡上的人们极少能看见楼主出来,怀疑楼主并不住在这里。
在今年5月见面时,楼主杨美兰告诉记者,自己凌晨3点左右就会起床,5点半左右在楼下空地快走锻炼,转够了就回屋。白天,在家看电视。
5月20日早上5点40分,杨美兰下楼锻炼。
在熟悉情况的老邻居口中,杨美兰是这片空地的焦点。他们告诉记者,关于拆迁,找杨家其他人没用,只能找“老板娘”。5月末,澎湃新闻记者去采访尚未搬迁的邱振攀家时,邱家人也说:“去问杨大姐。”
杨美兰对自己有更高的认同。她告诉记者,这几栋楼已经成为全世界的焦点,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个“四季如春的女人”。她坚持一年四季穿破旧的连衣裙,即便冬天下雪,“都是好多年前的裙子,法官看到都会心疼。”
谈话时,杨美兰不时引用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提到各种法条。她觉得自己对法律的掌握“有95%的自信”,“不懂法的人会心虚,对法律了如指掌的人就不会害怕,我感到内心上有一种强大力量在支撑着我。”
她的信息来源主要靠电视,电视信号在楼顶用土法接收。家里没网,两部直板手机加起来不到200块钱。
杨美兰年轻时做生意,有生意人的精明,她说自己的人生“稳中求进”。这样的杨美兰,不会随便买下民治村的一块荒地。
“合法”之争
她告诉记者,自己在1993年看到深圳宝安区龙华镇民治村刊登广告,吸引外来资金,开发荒地。
据《申请开发村民住宅用地报告书》记载,1993年1月10日,龙华镇民治村委樟坑村向镇人民政府申请:为“改善本村村民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鼓励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回归祖国建设,引进更多的外来资金,发展本村经济”,将“樟坑西”的约60亩山地,荒地开发作为本村“华侨居民新村”。申请获批。
杨美兰让做房地产开发的朋友到深圳市国土局、宝安县调查了这块地的红线图、宗地号、规划图。
1995年,在确认土地合法后,杨美兰买下了民治村委会樟坑村华侨新村68号地段,占地120平方米。
她提供的收款收据显示,1995年6月,她先后支付了3万元和15万元,收款单位盖章均为“深圳市福田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龙华分公司”财务专用章。
在付款的同时,她拿到了建房所需的“两证一书”(即《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和报建表。
四份材料的落款时间皆为1993年。
“两证”有效期为6个月,“一书”有效期是一年,证件上标注逾期未使用,自行失效。这说明,1995年杨美兰拿到的是早已过期的“两证一书”。
三栋楼业主买地的过程大体相似。他们介绍,当时由于政府没有规划完旁边的留仙路和梅龙路,迟迟不给他们放线,不能及时兴建,直到2003年街道办通知他们可以开工。
杨美兰介绍,她于2003年10月17日去报建,并按程序到相关部门缴交了市政配套费、地方税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等费用。
她向记者提供的报建表和相关缴费发票复印件显示,报建时间并非2003年,而是1993年7月12日,但缴费时间确为2003年10月17日前后。
发票复印件还显示,2003年10月16日,杨美兰向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缴费14400元,缴费项目为“乡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保证金)”。
次日,她向深圳地税局保安征收分局缴纳“建筑安装”、“城乡维护建设税—地方”等税目,总计8280元。
2003年10月22日,杨美兰向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288元,向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樟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华侨新村住宅区68号市政配套费”25000元,“接水开口费” 5000元。
业主们继续把楼建起来,建了7层,近1000平方米。此前报建表和“两证”核准的建筑面积是360平方米,3层高。之所以盖到7层,三户业主称这是政府统一规划的,深圳设计院设计的规划图,并称他们花了2000元买该规划图。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没等贴上外墙,被强制叫停。“你把钱都收走了,你又不准人家建。”杨美兰满腹委屈。那些缴费收据如今并没有成为楼房“合法”的证据。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在2003年建房前没有重新报建,在未取得有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建设。
此外,“上诉人主张其所持有各项证书都是政府审批发放,都是向政府逐级报建审批办理,房屋施工整个过程都是政府监管,但并不能因此免除上诉人在证书过期作废后建房钱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义务。”
业主邱振攀不理解,如果2003年政府认定这些楼房不合法,为什么要收那些费用,为什么要给他们放线施工?
杨美兰不服,用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为自己辩护。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审法院对此不予支持,认为上诉人主张房屋报建手续能自动续期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业主胡赛徐告诉澎湃新闻,2003年这块地已经成为政府规划用地,计划在附近建高铁站,拆迁谈判就从那一年开始。
2007年,深圳北站动工修建,2011年6月起运营至今。
直至2017年5月,谈判双方依然僵持不下,耗时14年。
谈判博弈
今年已是杨美兰闭门不出的第六个年头。她告诉记者自己“警钟长鸣”,寸步不离房子,怕人来强拆。
敲响杨美兰“警钟”的是2011年1月5日的一纸通告。
民治街道城市建设科和民治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在通告中称:樟坑华侨新村9栋“业主”擅将未经竣工验收,是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停建违建私宅,出租给大量人员聚集居住……特请你们在通知之日起元月八日前必须自行搬离该处。元月九日将依法对该片区停水停电,并对未搬离人员采取强制搬离措施。
杨美兰清理了租客,失去一个月将近一万块的房租。
她告诉记者自己断了收入,日子过得很艰难,家里有四个老人要照顾,直到20个月后丈夫开始领退休工资。
杨美兰没有搬走。在她提供的《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协助调查询问笔录》上,记载着她接受询问时,对2011年的情况说明。
“5月17号我楼的电被停了,5月31号水被停了,我带我爸到办事处睡了一个晚上才接上电。”
杨美兰不退缩。“我什么苦都能吃,什么样的日子都能过,他要停我电的话我跑到楼顶上去睡,月亮在天上我就在下面睡,看到月亮我就高兴开心。上面点个蚊香。”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杨美兰家楼下,散养了两条狗。
2011年的通告有先兆。
2010年9月1日,“加快深圳北站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民治街道办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中提到“关于樟坑华侨新村14栋烂尾楼和138块未建宅基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问题。”
会议要求,民治街道办可根据民治地区轨道交通征地拆迁补偿和处理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相关政策标准,拟定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开展。
政府与住户之间的博弈在2011年达到白热化。
2011年5月18日,《南方都市报》以“宝安整治深圳北站空楼环境业主爬上烂尾楼以死要挟”为题,报道宝安区民治街道联合进行环境整治“空楼”行动。
报道中,杨美兰接受采访,说楼顶上的人是她丈夫。
这一年,同村其他住宅楼相继拆迁。剩下3栋,成了深圳北站附近的“风景”。
杨美兰告诉澎湃新闻,这块空地被围起来前,很多人过来,有来拍照的明星,有记者,还有来吓他们的人。她不以为意:“我又不是吓大的。”
败诉
2014年1月21日,三户人家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日内(自然日)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胡赛徐、邱振攀、杨美兰申请行政复议,希望撤销处罚。
复议结果不支持杨美兰们,认为宝安县政府批的地,是给樟坑华侨新村原村民或港澳、海外同胞兴建住宅的用地,杨美兰等人不符合身份;其次,当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360平方米,且建筑许可证逾期作废;再次,违建的事实并不能因其他单位收缴了费用而合法化。
三家决定起诉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4年6月24日杨美兰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
一审败诉,杨美兰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上诉的还有邱振攀和胡赛徐。
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对胡赛徐的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4月下旬,胡赛徐收到《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催告书》,让他于2017年5月3日前自行拆除房屋,并说明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该局将强制执行。
他要申诉,但听律师说,二审为终审,即便申诉也不会影响判决的执行。也就是说,即便申诉房子也会被拆除。若申诉成功,将来再讨论拆房的赔偿。
胡赛徐慌了,万一房子被拆了还拿不到赔偿金怎么办?
街道办的人再次登门拜访,拿来《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胡赛徐虽然对赔偿条件并不满意,还是签了字。
申诉
2017年5月中旬,两台挖掘机楼底楼顶同时开工。一周时间,7层楼房变成平地。
5月20日下午,胡赛徐、邱振攀聚到“杨大姐”家一楼的大储藏室里,这里被杨美兰称作“办公室”,自走司法程序以来,她自封为樟坑华侨新村“村长”。
“这一点钱我都买不到一两套房,我五个儿子五个姐姐,干了三十多年一平方都没有。”胡赛徐情绪激动,“我要是不签,给他强拆下来,我一分钱都没有,那我就死掉了。”
“哪里会不给?拆房也一样得给。”杨美兰态度坚决。
“老杨啊,如果他强拆下来,你要赔款,这个单位让你找那个单位,那个单位让你去找这个单位……你信不信?”
三户业主聚在杨美兰家一楼,讨论微信推送的强拆报道。
按照2017年3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新出的《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胡赛徐获得了1400多万赔偿。
他对比此前的赔偿价格,“原来赔600多万时,楼价2万;现在赔1400多万,楼价8万。”
杨美兰期望的是,土地开发后,政府能给村民股份。一旁的邱振攀说他不敢奢望股份,但至少要解决他们家六兄妹的住房问题。本来1000平方的房子,赔个六七百平方他也愿意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住宅类非原村民所建私房,只有不超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部分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也就是业主所期望的“赔房”。
按此前的行政复议结果,杨美兰、胡赛徐和邱振攀并未被算作原村民。
胡赛徐家拆完一个月后,邱振攀和街道办谈妥。8月,杨美兰到法院签收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其宣判时间和胡赛徐一样,皆为2016年12月23日。
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定期到杨美兰家里做动员工作,有时候人来得多了,杨美兰当着一群人的面给大声给澎湃新闻打电话,告诉记者现在有多少人在她家里,根据什么法条,这样做是违规的。法条一条条,背得滚瓜烂熟,电话里澎湃新闻记者可以听到,她身旁的谈判人员劝她先把电话挂了。
在没有拿到二审判决书之前,她给记者打电话,告知要去法院,问记者能不能一起去?过了一夜,她又改变主意,告诉记者,身边懂法律的人告诉她,法院不送过来自己不要去拿。
判决书最终还是拿到手。杨美兰几个月前已做好应对准备,手写了48页申诉书,要向高院申诉。她说自己并非赖着不走,只是要谈的话,“大家一起来谈,不要一家一家来”。
她把此前几年积攒的材料拿来给澎湃新闻记者拍照,除去大张设计图纸,A4纸材料有1300多页,都是复印件,“原件在朋友家里。”
杨美兰给记者展示这些年积攒的各类材料。
回家找法官的联系方式时,杨美兰发现门被丈夫锁上,只好作罢。因为拆迁,家里和她决裂,她告诉记者丈夫说她是神经病,孩子们有时候过节回来也很少和她说话。
90多岁的母亲是杨美兰心中的坚强后盾,还有孙子,“才1岁半他都让我抱,我说婆婆没时间,因为我很多东西都要去做……”
2017年11月23日,杨美兰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妥协的原因之一是母亲,“每次拆迁办的人来,我妈都又哭又闹的。”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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