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假的,爱情是假的,只有巨额欠款是真的。
2016年10月的一天,刚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小蓉(化名)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因受人欺骗,身负500万元巨债,名下两套房屋也已被查封。
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大一笔钱?她又为何一再坚称自己是因受骗而签下的借款合同?借来的500万元又去了何方?
公安机关发现,一切都是套路贷设下的局。从小蓉与男友相识、相恋、替其借债,到一步步签下巨额借条,最后房产被封,都按着设好的剧本步步上演,她的热恋男友,其实也是一名套路贷中介。
2017年12月15日,上海闵行法院对这起“套路贷”案件作出宣判,24人分别获刑,最高十三年。
日前,负责该案审查起诉的闵行检察院向澎湃新闻透露了该套路贷案的具体细节。
签50万借款合同到手一万多,男友人间蒸发
2016年3月,小蓉(化名)在一次同学聚会中与高大英俊的单鸣良相识。在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父母已经以她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单鸣良表面不动声色,但在聚会之后,就对小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两人很快陷入爱河。
不久,单鸣良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万元赔偿对方。
看着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也焦急万分。但一个大学生,能帮上什么忙?
见时机成熟,单鸣良提出,自己认识社会上的大哥,让小蓉去借点钱救救急。他同时赌咒发誓,自己一定会还上这10万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了小蓉的恩情。
冲昏了头脑的小蓉答应了请求,单鸣良连忙带她联系了贷款中介韩驰峰。后者核实了小蓉的身份、资产情况后,又指导她如何应答贷款公司的提问,随即联系了贷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来到了名为聚鑫的贷款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
可到了签合同时,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与中介一起解释说,写翻倍借条只是行规,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如果小蓉按期还钱,只需还125000元就可以了。
七八个人围着小蓉你一言我一语,单鸣良又在边上催促赶紧签字,小蓉就这样被催促着稀里糊涂地签了字。
第二天,小蓉被带到银行,聚鑫公司的人将25万元现金打入她的账户后,又要求她当场取现,并把取现的经过录制为视频。随后,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万元,留给她10万元现金后离开。接着,在场的中介韩驰峰及单鸣良等人,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
半个月后,韩驰峰等中介人员与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诱骗小蓉签下25万元的虚假借条,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就这样,小蓉前后签订了总额50万元的借款合同,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一万余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签完这两笔合同之后,“生死相许”的恋人单鸣良突然人间蒸发。
债务垒高至五百万元,两处房产被查封
眼看还款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惊慌失措。这时,又一个贷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说能帮她代还款项。
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德公司。博德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六个月,月息6%。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
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一家名为鑫哲的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16年9月,鑫哲公司以追偿借款为名将小蓉起诉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亲笔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银行走账记录、小蓉的取现视频。面对这些证据,小蓉只觉得自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就这样,在短短半年内,小蓉的借款就从实际到手的1万多元垒高到了500万元,贷款公司和中介不仅起诉要求其归还高额借款,还对其名下的房产申请了查封。无奈之下,她只能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24人获刑,最高13年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侦破案件后,移交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表示,套路贷是指犯罪分子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则等为名虚增债务,伪造银行流水,单方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
与一般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不同,从主观目的上,套路贷人员并非想谋取利息,而是意图以借款为名侵吞他人财产。从客观行为上,也并非通过常规的债务催讨和抵押清偿手段保全本金收取利息,而是明知借款人没有现金偿还能力仍通过签署翻倍欠条、虚假走账、单方认定违约等手段,诈骗钱财。
检察机关表示,本案中聚鑫公司、博德公司、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通过违约金、平账款等名目,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韩驰峰等中介人员明知小蓉没有借款意图、不具备还款能力,也明知放贷公司存在翻倍借条、虚假认定违约等情况,仍将小蓉介绍到放贷公司借款,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而根据法院的案情介绍,小蓉的爱情也是一场戏,“男友”单鸣良也是帮凶。
为谋取中介费,单鸣良明知聚鑫公司系套路贷,仍积极充当中介“拉单”。2016年,韩驰峰等人在社会交往中得知小蓉在本市有两套房,遂指使单鸣良以谈朋友为名靠近,并诱骗小蓉同意借款。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24人“套路贷”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
一审认定,虞骐、陆敬辉、叶玮等20名被告人分别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
虞骐、陆敬辉、叶玮、叶佳超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1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
被告人张坤、张杰、王洪刚、杨晓波结伙,受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宣判,包括小蓉“男友”单鸣良在内的24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获刑,其中最高获刑十三年。
来源:https://news.sina.com.cn/o/2018-01-11/doc-ifyqqciz5438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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