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不应该是签合同的时候签吗? 丁丁 • 2018 年 3 月 12 日 18:56 • 世界观 某电商巨头最近离职率太高,人力出了个馊主意,p5以上全面启动竞业限制条款。离职时都得签,公司决定是否履行。看了离职文件,几乎全中国知名企业都被列入其竞争对手:比如华为联想招行等。但补偿给得特别低,才是按月补偿工资的20%,远低于业内标准,连高院司法解释都给出的是30%。 ps:为什么没找到京东呢?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ngzs.com/259612.html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昵称: *邮箱: 网址: 记住昵称、邮箱和网址,下次评论免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