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夜行的燕公子:
今天陪我朋友去立遗嘱(没有生病,就是想立),里面有一条是继承人顺序,就是如果她死了,她老公也死了,她娃也不在了,遗产就按法律规定的近亲给下去。
她说不行,我近亲里面有个非常讨厌的人,当初和我们家有过大争执老死不相往来,绝不能便宜他们!
于是顺位给她喜欢的几个亲戚。
律师说,你要考虑极端极端的情况,就是这些亲戚都不在了你要给谁,必须有个终端。要不在所有继承人都去世的情况下,还是会按亲戚关系顺延,要不你就给慈善机构。
她:我信不过。
律师:那你捐给母校吧。
她:不热爱我的母校。
律师:那你想给谁。
她:嗯。。。捐给清华大学,建个我名字的图书馆可以吗?
律师:那恐怕接下来你还得拼命努力赚钱!
啊真是委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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