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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又进总决赛了。

詹姆斯又进总决赛了。

@写不出稿苏见祈

詹姆斯又进总决赛了。

大学的时候,男生们喜欢聚集在食堂里看球。饭菜的香气里,一群年轻人对着电视大喊大叫,有绝杀的时候声浪恨不得掀翻天花板,引得路过的女生们纷纷侧目。

那时候詹姆斯在骑士。我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

那时候我喜欢火箭和热火,最大的愿望是姚麦能戴一次戒指,其次是希望韦德能戴一次戒指。
至于詹姆斯,很多人说他是乔丹的接班人。可虽然我是科黑,还是不得不承认打球最像乔丹的人应该是科比。

咦,黑到深处自然粉。

至于讨厌嘛,更加说不上了。虽然满世界都是嘲讽他四步上篮的段子,也就看个乐呵。

后来有一天,印象里是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一大早就有人砰砰砰地使劲敲门。睡眼惺忪的我正要破口大骂是哪个缺德的不让人睡觉,隔壁宿舍的一个同学冲到床前,隔着蚊帐就抓着我的手臂大喊。

“詹姆斯去热火了!!!”

我使劲晃了晃脑袋:这?也?行?
接下来兴奋地跳下床,和那同学使劲拥抱:我韦冠军稳了!

是啦,人总是只关心自己关心的事情。
我的第一反应,这个叫詹姆斯的人,是我喜欢的球星的冠军拼图。

可是接下来的新闻告诉我,他在克利夫兰,也是很多人关心的人。

关心的人离开自己,人会生气。

于是克利夫兰的街道上,满是焚烧他球衣和照片的球迷。曾经爱他的人点燃了偶像的球衣,然后丢弃在地使劲地踩。

是的,球迷们达到了伤害他的目的,他一定很难过。

是人都会难过吧。

所以后来他选择回到骑士,我特别的不理解。

人为什么要选择回到伤害自己的人身边呢?家乡真的那么重要吗?

大街上又聚满了欢迎他回家的人潮,可至少我体会不到任何温暖。一座城里看球的人不就还是那些,这些如今欢迎他的笑脸,几年前还把他的球衣撕成粉碎呢。

人真是善变的生物啊。

后来我毕业了,没了一起看球的朋友,渐渐不再看球了,甚至不再打球了。连篮球都渐渐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至于想当个球评作者的心,更是不知什么时候就埋了。

再后来,微博关注的NBA博主,发上来的新闻我连人名都不认识了。
我一个个取关了他们。

一开始还是会想起从前看球的日子,周末的上午打开电视,满屏幕的人跑来跑去,球衣背后全是陌生的名字。我坚持看了会儿,一个漂亮的劈扣,我哇地一声习惯性地左右四顾,四壁空空荡荡。

我忘了自己是一个人啦。

我又关掉了电视。

一周前室友买了房,请我们去参观游览。
四个人又排排坐着,只是宿舍的木头凳子变成了软软的沙发。

四个人能干什么呢?
看球呗。
现在的电视不是食堂的,可以随便我们挑回放啦。

于是很多年后我又看起了NBA,边上的室友跟我解释这个人是谁谁谁那个人多么厉害。我哦哦哦地点头,像是回到了刚喜欢NBA的时候。
一片陌生的名字里,骑士23号的身影分外眼熟。

“詹姆斯还在骑士啊?”我开心地问,像是多年以后回家,还能遇见一个老相识。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觉得这么亲切,大概是这些年变化的事太多了吧,不变的事情太难得了。

既然还有认识的人,于是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又回来看球了。
但是如今的我坐在需要打卡的办公室里,也没有了可以翘掉的三四节课。

食堂的电视换成了静音模式的手机,小小的屏幕上,34岁的勒布朗身上挂着一个抱着他的人,上篮得手,杀死了比赛。

这回我没有左右四顾。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我已经习惯了。

赛后的更衣室里,骑士全员围着奖杯,笑容满面地欢庆。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头号球星已经用尽了力气,一个人坐在墙角的阴影里。

于是十年之后,已经很久不看球的我,变成了勒布朗·詹姆斯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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