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郎说事
给大伙讲个馒头的故事:
2002年,我在某派出所当所长。有一天,当地群众扭来一个小偷,是个中年妇女,据说是偷了一个餐饮店的两个馒头,被老板等人发现后,给打得鼻青脸肿的。令我难忘的是,尽管她被打成这样,她那含在嘴里的一块馒头却始终既没吞进肚也没吐出来,以致无法开口回答我们的问话。
于是,我只好端来一杯温开水,让她和着水慢慢把馒头吃下去。她这才开口对我说:“我错了,我不该偷人家的馒头,可我实在饿极了,我都两天没吃饭了,丈夫在医院躺着,娃子在上高中,全等着我捡破烂交钱啊”。 由于情节轻微,所里没有处罚她,只是例行公事地对她说服教育一番,便把她放走了。
谁知,第二天,店老板听说所里把人放了,竟找上门来,把我大骂一顿,说我这是纵容犯罪,是警匪一家。我一听,颇有些气恼,大声对他说:“她偷了你的馒头肯定是不对,难道你打她就有理不成?何况,就两个馒头啊,至于把人打成那个样子吗?!”……
大概两个多月后,忽然有一天,有个中年妇女到所里找到我,拎来一小包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偷馒头的人(实在不忍心说她是偷馒头的人)。她对我说:“所长,麻烦你带我到那个餐饮店去,我这带来了两斤面粉,算是我给他被偷馒头的赔偿。”
我心头一热,急忙说:“好的、好的”。尔后便带着她找到了店老板,老板听说我们的来意后,也大吃一惊:“妹子,你赶快把面粉拿回去!对不起你的人是我,我该先给你赔不是!当初,我夫妻俩双双下岗失业,好不容易才开了这个店,看到你拿了我两个馒头,一时竟失去理智打了你,我今天要是把你面粉留下来,你还不如把我也打一顿算了。”
回来的路上,我问这个女子家庭现在怎么样了,她告诉我:那天我从所里回家后,儿子就说啥也不读书了,对我说,妈,我要赚钱养你和爸。第二天,他竟然偷偷一个人跑到广东打工去了。这不,昨天,他就给我寄来180元钱,说是这一个多月打工赚的,我拿到钱后,最先想到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买下这两斤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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