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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这位耶鲁法学院出来的执业律师科普法律知识。

@赵丹赵丹喵

刘强东时间在中美两国的媒体上都是头条新闻,昨天下午在华尔街日报上看到推送,用的标题就是很客观的“检方决定不起诉”,结果到了国内的白天一看国内的媒体,满屏的“无罪!” 这喜大普奔之情实在掩饰不住啊。

为什么检方不起诉和无罪是两个概念?在世界任何国家,有罪和无罪都是一个只有法院才能做出的认定,而且只针对眼前具体罪名,比如说法院认定你在A事上无罪,不代表你在B事上无罪。法院没认定之前,推定你无罪,这样能从法律程序上保障你的权利。在这个案子里,只要法院没认定,那检方是否起诉都推定无罪,但新闻标题里第一暗示“无罪”是认定而非推定,第二暗示检方不起诉和无罪有因果关系,可以说是倾向性很强了。

但是,法院能做出认定的前提是走刑事法律程序,通常第一步就是检方起诉。从程序上“不起诉”到“无罪“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从实质上检方只是觉得自己掌握的证据不足,对案情真相如何不可能做出任何评判。所以,揪着一个检方不起诉的决定来热情洋溢的说“刘强东无罪!”,是不是有点儿太屁股决定脑袋了?

那检方为什么不起诉呢?只能说作为行业人士根据我的经验和知识做出一个我认为还比较符合逻辑的推断:任何性侵案件起诉难度都极高,因为在法律上证明是否“自愿”需要极强的证据标准,他说对她说在刑事上很难定罪,这也是为什么米兔运动会通过社交网络喊话的方式来诉说法律无门的委屈。

起诉难度高,但地方检察官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必须要做出是否花大精力来打这个案子的策略性选择。这里面是明尼苏达州的州检察官,工资是明尼苏达州纳税人的钱,检察资源当然要优先分配给危及到当地人民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不是一个外国企业家可能对一个外国女生犯下的罪。更何况这个外国企业家估计也不会再来明尼苏达了。

此外,刘花大价钱请了当地的刑事律师团,更让检方知难而退,因为就算真的上了庭,在法律程序上被告律师有一万种方法拖延和狡辩,把检方折磨到筋疲力尽。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个案子在美国人眼里就是一起普通的桃色新闻:一个社会上很常见的有家室还管不住自己裤头的油腻中年企业家,跟一个女学生发生了关系,女生是否自愿是一个问号,只有当事人清楚。估计川普听说了也是一声哧笑(毕竟他干类似的事的时候可是都拿钱搞定了没人要起诉他)。

但有趣的是,有些人一定要带着一种“这还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角度来看问题,把检方不起诉当作一场挺直腰杆对抗霸权的胜利。真的省省吧,这种下流事情不配上升到中美关系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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