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你觉得这几句转发的话,构成对李彦宏的诽谤吗?博主是一位高校女生,就因为这条微博,阅读很低,被@江西公安 @南昌公安 所辖的红角洲派出所传讯。我听了半小时录音,警察支支吾吾没说出个理由。诽谤罪不是自诉案件吗?百度或李彦宏可去法院告状,何以劳驾警方!难道百度除了开设法院,又新办了派出所?!
@管鑫Sam:看到很多人质疑“(截图里)这段话有什么问题要被传唤去喝茶?”,其实核心问题首先是,一个普通人说话,并不必须“没问题”;就算有问题,就算涉嫌针对公司实体或个人诽谤,就算真的造成了影响,那也是该去找法院的自诉案件。反正我是没有权力动用警力招呼每个背后说我坏话的人。
@罗昌平:这位女生是昨天下午三点去的派出所,她在接到警方电话后,第一时间咨询我。我说这几句话不存在诽谤,而且诽谤是自诉案件,不归派出所管。女生很勇敢,去做了笔录,微博至今也没有删除。
@战争史研究WHS:@南昌公安 我举报,有人攻击百度
!快去抓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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