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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婚姻欺诈这件事

@sven_shi:为什么很多婚姻欺诈案例不能让大家知道如何防骗?我讲一个我见过最精彩的“奉子成婚”案件。事情刚开始是一个上海男人找律师,想要用一套房子去换孩子的探视权,他不知道应该怎么签合同。经过是这样的,这男的和一外地女孩子恋爱,然后奉子成婚,生了儿子之后太太就反复和他吵架,接着就离婚了。太太抱孩子回娘家生活,他一个月给4000多抚养费。

但是他妈不行了。他妈每个礼拜坐飞机转大巴去看孙子,人家每次只给她看一个小时。提出了个条件,拿他们家一套房来给孙子,以后寒暑假就把孙子送去让老人带。他妈马上就同意了,所以他就来咨询律师想看怎么签合同。

那个时候奉子成婚的骗局已经开始高发了,律师就发现里面肯定有鬼,让他先找个机会做个亲子鉴定。后来查一查就能拼凑出女孩子是怎么操作的了。这个上海人是个备胎,女孩子在老家是有男朋友的。女孩子怀了男朋友的孩子,和备胎说是他的,两个人奉子成婚。女孩子拿彩礼。到这一步女孩子就已经赢了。因为导致怀孕的行为发生在婚前,所以连出轨都算不上。就算男方像图二的案例一样在婚后及时发现,法院判她也就是退一半彩礼,钱还是到手了。

如果没发现,那么很简单,就是在哺乳期内提离婚,因为她给孩子哺乳,所以孩子一定判给她。接着她抱着孩子回老家,备胎总不可能为了孩子跟着她搬家,这样一来她就每个月获得了4000多的抚养费,凭空多了一笔收入。备胎家还有房产,将来她的孩子还能继承备胎家的财产。老年人愿意把房子给儿子,自然也愿意把房子给孙子。如果律师当中不提醒去做个DNA鉴定,他家的房子就已经送出去了。一直没人告诉备胎,备胎全家的财产都会被吃掉。

这样的骗局其实是骗不到法律意识强的人的。同样他这样的情况,他遇到条件比不上自己的女孩子就是一个“不婚主义者”,认为登记结婚就是爱情的坟墓,所以拒绝登记。女孩子怀孕了婚礼照办,彩礼照送,就是不登记结婚。入户口要在上海读书,所以户口只能跟男方。非婚生登记父亲的时候强制要做DNA鉴定。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女孩子要是和男的分手,男的可以随时把送的彩礼要回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未正式登记结婚的,彩礼可以全额退回。女孩子随时要走,男的就可以随时让她还钱。

真的欺诈的女孩子还是极少数,但是男性一旦通过这些案例获得了防骗手段之后,他把这个应用到生活当中,低经济地位的女性就连拿结婚证参与高收入男性的财产分配的可能都没有了。

就像前两年被逼自杀的苏享茂案也是一样,他认识翟欣欣结婚后,女方搜集了他运行公司的大量违法证据,同时以此逼迫他做出高额的离婚补偿,他无奈之下只能自杀。他怎么防骗?很简单,只要他从头到尾不领取结婚证,翟欣欣一拿他的违法证据找他要钱,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牢底坐穿。

可是后来这个东西不让写了,也是因为担心改变男性的行为模式。像翟欣欣这样的女骗子当然是极少数,但是因为男女收入差距的迅速拉开,男有钱女没钱的情况却是广泛存在。你一借着焦点案例科普,人家都懂了原来领证完全没好处,不顺着常规习俗去领取结婚证而是干脆只同居不领证,生个孩子靠DNA登记了,女性整体的利益就很可能严重受损。

所以有的时候真的是没什么办法,舆论上也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只不过大家心里的“轻重”根据经济地位的不同想法就不一样。就像同样是女孩子,她要是有个儿子而且很有钱,将来要做富婆婆的,她自然就会觉得这样的知识应该多科普,她知道总比不知道好。

婚姻法这东西原则上都很简单,双方一方懂法一方不懂,就是懂法的占据主动权。都懂法,那么就是经济地位高的占据主动。而都不懂法,全靠婚姻法的时候,就是低收入者领证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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