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等社交软件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微信和好友聊天,分享生活故事。但龙门一男子用微信与好友分享淫秽视频却触犯了法律。现年35岁的路某,小学文化,和其他人一样,微信是路某和朋友联系的主要方式之一。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路某不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使用其手机微信帐号向自己的微信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共54个。
据路某供述,其所持有的淫秽物品都是通过微信购买或加入色情微信群下载保存的,他表示没有收一分钱,只是朋友之间相互分享,不知道传播这些视频是犯罪的行为。
龙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某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生活当中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被告人路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传播淫秽物品,侵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良风美俗,产生社会危害性,是要不得的行为。此外,在这里也提醒大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社交也要谨慎。
来源:惠州电视台hztv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ngzs.com/323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