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陪一个老同学去落户,中间出现个小插曲,
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大家。
1.
事情是这样的。
这位朋友之前是挂靠家庭户,后来自己买了房,就想着把户口迁移到自己的房产上。
结果在办理的过程中发现,
原业主的户口还在这套房上面,没有迁出,而原业主卖完房就出国了。
呃…心真大啊,这么重要的事情他竟然不知道!
2.
当然啦,在深圳,这个问题倒是不需要烦扰。
小场面,不慌。
深圳的处理方法是这样的:
房屋现产权人可以申请让原业主迁走,不需要原业主本人同意或到场,
现房主可以当场把自己的户口落上去;
之后,派出所会通知原业主找到新的户口接收住所,
如果联系不上或者通知了不作回应,则会直接把他/她的户口迁到派出所托管户。
所以,我朋友的烦恼只存在了几分钟而已,很快就顺利地拿到了自己的户口本。
实际上,“户口老赖”的问题由来已久,一旦遇上还是蛮困扰的。
据我所知,目前上海、江苏、济南、青岛等省市都出台过应对这种情况的管理条例,
即:强制迁出。
但在具体实施上,并不是所有城市处理起来都像深圳这样快。
比如之前看过江苏的一个案例,需要现房主先向公安提出书面申请,还要附带各种材料,
就比较麻烦了。
有的城市更惨,连强制迁出都不可以...
3.
So,为了防范于未然,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务必就户口这一点跟卖家约定清晰。
尤其是在没有强制迁出政策的省市。
上策,是要求原户主在买房之前先将户口迁出,
“不干净”的房产不买,从源头上杜绝扯皮;
中策,可以交易过程中协议扣留一部分尾款,等待买家户口迁出以后再支付;
下策,是在买卖合同中,跟对方明确其户口迁出的时间,约定逾期违约责任,
如,超过一定的时间仍不迁出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房支付总房款xx%的违约金(要写就写高一点);
—— 这种方法约束性不强,如果卖家真违约了,你还得去法院起诉,
而法院接不接这种案子,就说不准了(一般不受理)。
4.
当然还有下下策,就是像我这个朋友一样,完全没有注意到户口的问题...
唉,可长点心吧!
户口的重要性就不用说了吧,比如最直接相关的学位:
现在大城市教育资源短缺,很多学校都要求对口小区的家庭“人户合一”,
有的甚至还对户口迁入的年限有要求。
花几百万买套房,结果卡在户口上,可不得糟心死了么…
来源:房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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