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阶段。
如果是审查起诉之后,律师已经可以看到案件材料,最好是先看过案件材料后才去会见,这样对总体案情、当事人如何辩解、大概的辩护策略已经有了初步掌握,问起来也方便一些。
而在审查起诉之前,律师看不到案件证据,案件的信息只能通过询问嫌疑人而得知。那么在会见的时候,律师就得注意一下发问技巧和做笔录的技巧:
1、不要问“你都干了什么”,而是问“你向侦查机关陈述了哪些内容”
2、在具体的发问过程,如果涉及他没说过的内容,可以问他:“如果侦查机关问你 XX 问题,你会怎么回答”。
3、如果他自己要说案件之外的其他杀人放火的事情,马上制止并告诉他:不要说这些与案件无关的事。
不仅是因为律师保密义务与举报义务可能存在冲突,更因为——你只收了这个案件的钱,凭什么要为他案件之外的其他行为操心。收多少钱做多少事啊。
4、不要过度相信嫌疑人说的话。
有经验之后,对于某一案由,大概都能猜得到公安会问什么,嫌疑人大概会怎么回答或者怎么辩解。需要确定的无非就是数额或者对罪与非罪、此罪彼罪起关键作用的细节而已,需要详细询问的也就是这些细节。
所以嫌疑人说的,听听就好。很多情况下,他告诉你的内容与公安记录在笔录上的内容总是有差距的,可能是他对法律不懂,不知道哪些细节重要,也可能是他有所隐瞒。
5、实际上,在刑事诉讼中,基本不会有委托人如此信任律师。真有的话,也早就写在公安笔录里了。
6、真正有很大危险的,是嫌疑人在被抓之前就来咨询:我有一个朋友 / 亲戚 / 同学,他干了 XXXX 事情,这种情况他要怎么做?他要怎么说?
标准答案是:这种单方面陈述的案情,往往与实际情况有差别,而且任何案件都是通过证据来确定事实的,在无法确定事实之前,我也给不了什么建议。
如果想显示自己专业,可以告诉他这涉及什么罪名,但是再多的,一个字也别说了。
不要指望他会委托你。很大可能不会委托,就算会委托,也等签了委托书交了费再说。
如果因为双方关系感情信任之类,必须要说,那就约到律所会议室,把手机放前台,一对一地单独谈话吧。能约到泳池谈更好。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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