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鹤宝宝:华为这事最狗的在哪里呢?我给大家理下。
首先是华为某个部门,估计是气不过给李洪元离职补偿金,先报案侵犯商业机密,后来发现他没侵犯机密。又改罪名说李洪元敲诈勒索。然而事实是,李洪元是正常拿到离职薪资的,完全符合劳动法。除了正常合法的离职补偿,李洪元没多要一分钱,也没敲诈一分钱。而且这事已经过了大半年了,华为才报案。按理说本来就证据不足。
可是深圳的执法部门一看,哟,华为报的案。华为是什么?代表中国对抗美帝的民族企业,沸腾体,必须帮着华为(我只能说到这,你说华为和执法者有没有关系,我没证据。但正常人都知道,这个案子明显证据不足。)
所以,深圳某执法部门,第一步就是帮着华为抓人。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个很不正常的法条,就是保释的权力是下放到公安的。我抓了你人,能不能保释完全公安说了算。然而公安会觉得麻烦,你交了保证金,万一逃了,我抓你又要动用警力,觉得累。所以就关在看守所吧,我能省力办案,方便审讯,大不了你没罪我再放呗。
所以在中国,你很少看到有人能保释的,一旦被抓,不管你有没有罪,大概率都先关起来。
这么看是不是完全不符合人性?
所以公安接到华为报案后,想华为是什么企业?名族骄傲啊!肯定李洪元有罪。抓了!关起来!
接着移交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改罪名,再度移交。检察院最后表示,证据不足啊!亲!这人根本没罪啊!而且他自己的录音本身就代表他是清白的啊!
然而那么长时间的侦查,李洪元被关了多久?整整251天。
一个无罪的人被整整关了251天。你说这事儿问题在哪?
最近又有人洗,检察院道歉了啊,还赔偿给他呢。
这里又有个问题。就是自由值多少钱?
我们先不说李洪元的工资。他被关251天,一共赔偿了10万元。这10万元还不是华为出的,是国家的。你说这符合不符合法律?
答案是:符合。
我国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就这点钱,你不服气吗?
所以这事最终可以变成什么情况?
我公安抓你,不管你有没罪,可以先关进看守所(注意,看守所条件比监狱差好几倍。)然后大概率不让你保释。你就给我关在里面吧。
弄了一大圈,关了近一年,哦,原来你没罪啊?放了吧,赔他10万元!
什么?你不服?
我关你符合中国的法律,不服去举报呀?
我赔偿给你这点钱也符合中国的法律,不服你也去举报呀?
整个弄下来,一个无罪之人被凭白无故关了251天,是不是感觉特别冤?
哈哈!你叫冤也没用!这完全符合中国法律。我们可是法治国家。
这事若发生在美国会怎样?我们不看其他案件,就看刘强东吧?刘强东被报案强奸的那个时候,第二天就保释出来了。要知道刘强东可是中国人,他保释出来完全可以逃回中国再也不去美帝。美国警察一辈子都抓不到他了(事实是他立马就回国了)。而且刘强东的证据特别理亏,抓的时候光着身子,床单上还有精子。可就这种情况,在嫌疑人永远有逃脱法律制裁的可能下,刘强东仍然能被保释,没有失去人身自由。
我们不说美帝的法律是好是坏,就回到华为与李洪元的案子里来。如果当时李洪元能够被保释,没有失去251天的人身自由,没有无缘无故做了251天牢,今天的事情还会闹成这样吗?
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若同意李洪元保释,最后检察院撤诉,只要华为与李洪元私底下道下歉,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我们也不会如此的气愤。
怎么会造成如今的后果?公检法本身的刑事诉讼法是不是就有问题?
对外说,我们是法治国家,一点都没错。
对外说,李洪元被白白关了251天完全符合法律也一点都没错。
可现在的局面,到底错在哪呢?
大家好好想想。
补充阅读:《为什么中国保释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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