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漫威宇宙,从《X战警》到《复仇者联盟》,无论是《钢铁侠》,《蜘蛛侠》,《美国队长》,《雷神》,以及浩克,《奇异博士》等等,每个英雄在中国都有无数的粉丝,那么恶趣味一点的,还有《死侍》,《毒液》这种一样可以在票房上收割全球。
文化娱乐产业其实挺好的,因为不仅仅是休闲消费行为,在商业性之外,也具有文化传播,文化输出的意义。我以前讲过,我在东南亚这几年,看到当地年轻人被日韩文化冲击影响,其实非常渴望中国的文化产业能杀出来,覆盖过来,说实话,最近几年,情况已经好转了不少。
近年来一些制作精良的中国经典的电视剧作品,在这边已经有很多年轻人在看,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很多年轻人已经非常痴迷中国的电视作品。我的新加坡本地员工都找我协助过爱奇艺充值,好像是为了看《琅琊榜》,而我们去越南调查的时候,发现他们网络上中国的影视作品传播率极高,更不用说他们也是翻拍中国影视作品最积极的国家。而我也注意到,现在流行的电视产品,不同于以往的历史名著,或者金庸琼瑶古龙题材,而是很多来自于网络文学,各种玄幻,穿越,架空等等。观众在成长,新一代的观众越来越需要更新鲜的故事,能够更容易被当前世界价值观所理解,所满足的故事。传统的名著和经典已经很难满足新一代的观众的胃口,网络文学早已不再被视为登不上台面的作品,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版权新贵。
文学作品+影视动漫作品+游戏,三位一体,三箭齐发,成为文娱产业最流行的商业模式,也是最成功的文化输出模式,说真的,中国看过漫威电影的观众,远多于看过漫威动漫的读者。
三位一体,虽然影视作品更容易传播,但根基毕竟还是文学作品,写出好故事依然是最核心的竞争力。
作为互联网的老资格,我对文学网站的前世今生,还是有一些了解的,整体来说,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流量变现阶段。
前几天在杭州,我跟一些创业者聊天,还在提这个问题,你们有谁记得“多来米”?好像一个都没有。多来米我印象里是一个香港富二代搞的网站,在上个世纪末,香港人明显比大陆人有钱的时候,仅以400万人民币的代价,收购了当年网易个人网站排行榜里前20名中的16个,比如最大的软件下载站 海阔天空下载;比如最大的小说文学站,黄金书屋。平均每个网站25万人民币。今天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很快就全被搞死了,第一是版权问题解决不了,第二也是运营能力跟不上,收购下来不会运营,是没辙的。
所以第一代小说站,也就值几十万人民币,而且还做不活。当时的商业模式是最简单的流量变现,靠贴广告吃饭,那时候,用户不值钱,流量也不值钱。
第二个阶段,付费阅读。
号称朱熹多少代孙的朱威廉搞的“榕树下”,也算是原创网络小说最早的一批,曾经笼络了一批相当不错的写手,有些作品还是很有历史地位的,但依然很难做到商业变现,最后也只能出售,后来,起点中文网率先推出付费机制,算是给原创网络文学,提供了一条新的商业出路。
所以我还是很佩服吴文辉和起点中文网的,很早就坚持原创文学,坚持版权作品,并且将文学网站的商业模式,带入了付费阅读阶段。
但在当年,付费阅读这条路真的特别难。
第一,付费途径复杂,没有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用户付费路径过长。
第二,缺乏付费意识,用户不尊重版权,社会不尊重版权,用户也没有付费习惯。
第三,国内对版权保护不严格,盗版满天飞,避风港原则被滥用,你随便可以在贴吧看到几乎所有起点中文网的正版小说,那时候能坚持下来,确实相当不容易。
那时候小说网站变现太难了,我十五年前出过题目,同等流量的小说站,音乐站,网址导航站,各自流量价值是怎样的关系,在十五年前的答案是,网址导航>音乐>小说站,而且基本上各是一个数量级的差距。在十五年前,小说站流量变现难,版权变现难,曾经是全行业的困境。
2004年,盛大收购起点中文网的时候,仅仅是200万美金的价格,当时的公开数据是,签约作者过万人,每天3000万浏览次数,中国网站排行榜第35名。即便是这样的数据,收购价格才仅仅1500万人民币的样子,而且根本不好意思公开收入和盈利数据。当然,比黄金书屋还是好多了。
第三个阶段,IP变现阶段。
但时代毕竟在进步,今年的网络商业环境,比起当年,真的不可同日而语,第一,打击盗版的力度非常强大,盗版小说网站不能说完全被消除,但对正版文学作品的影响越来越小。第二,新一代的网民付费习惯非常好,版权意识也非常好,愿意主动自发的支持版权作者,作者可以理直气壮地站着赚钱。连我这样的自媒体都能享受这样的收益。第三,网络文学作品的价值已经被更广泛的认可,如前所述,影视,游戏,版权价值较之以往被放大了无数倍。以上三条,也是以起点中文网为前身的阅文集团能苦尽甘来,跻身超级独角兽的重要原因。
大约是从《步步惊心》开始,中国网络小说,网络动漫改编的影视作品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火。《琅琊榜》,《花千骨》,《盗墓笔记》,《鬼吹灯》,《长安十二时辰》,《陈情令》,《全职高手》一直到流浪地球,以及最新《庆余年》,还有太多案例,相信读者都能数出很多。
至于游戏改编,必须佩服盛大当时的眼光和决策,文学作品改编游戏真的是价值巨大,我身为游戏从业者,也多次强调过,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有IP的游戏相对于没有IP的游戏,获客成本显著更低,用户的留存率显著更高。很多游戏行业的版权纠纷案例都是小公司山寨游戏狂蹭热点文学作品IP,所以游戏版权的市场,也已经体现出相当巨大的市场机会了。
深度挖掘IP价值,让优秀的原创作者能体面的赚钱,让好的作品和内容能更广泛的传播,这样的事情,我当然是极力支持的。
但确实,比起漫威,乃至比起我们老邻居日本的很多动漫产品,比如《名侦探柯南》,我们的差距还是不小的。
版权授权混乱是很常见的问题,管理混乱,纠纷不断,有不少热门的文学作品IP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些版权衍生的影视作品,或者游戏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贩卖情怀却体现不出产品诚意,也经常伤害忠实粉丝的热情。
以前我们在4399的时候,为了获取迪士尼的一些相关动画形象授权,是跟对方的人打过交道的,在版权使用这个话题上,对方对质量,题材,改编范畴的控制是极为严谨,甚至苛刻的,很多条件与钱无关,很多条件要求的是版权形象,内涵与价值观的一致性。这种苛刻也保障了在版权授权的过程中,衍生产品的质量,和版权内容形象的一致性维护。
而我们国内在这方面,尚缺乏足够的经验,和相对应控制能力。从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依然有漫长的路,对版权作品延展的质量控制,以及授权管理,我们仍然要虚心学习别人的经验。但我们要知道,漫威的历史是多少年,日本动漫的历史是多少年,即便是柯南系列,也是1996年就已经开始的了。更不用说他们产业的历史。实际上,我以前文章提过一些调查,中国年轻一代更喜欢我们自己的题材,自己的故事,一切都在改变中。所以对于以阅文集团为首的中国网络文学产业来说,我们的速度并不慢,一切也并不晚。
漫威可是拥有80年历史的老公司,但他们真的将动漫IP最大化变现,其实是从2008年开始的,在此之前,虽然蜘蛛侠和X战警两大系列电影爆火,但基于历史原因,相关影视作品IP分别属于索尼公司和福克斯公司,所以当这两个系列爆火全球,横扫几十亿美金的时候,漫威所收获的分账其实只有1亿美金,直到2008年,漫威才开始主打自己的宇宙作品,《钢铁侠》一炮打红,也造就了小罗伯特.唐尼 浪子回头,王者归来的神话故事。漫威宇宙的大电影,满打满算,其实才11年历史。
中国网络文学的领军企业,阅文集团,满打满算起点中文网的时代,也不过17年历史,比起80岁的漫威,经验欠缺一些,版权管理上还不够成熟,也都是成长中的代价。但是目前看来,最有可能讲好中国故事的领域就是网络文学了。在IP的储备量和产能上,网文应该是最丰富的。经过这么多年,每一个火起来的故事都是读者“用脚投票”选出来的,也最能体现大家最爱看的中国故事的内核。
最近两年,也可以看出阅文集团在IP的改编上做了很多努力尝试,效果有好有坏,但是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相比之前,已经开始涌现具有“钢铁侠”雏形的中国故事了。
我觉得吧,“不成熟”也是一种机会的体现,我以前也说过这样的判断视角,如果一个领域或企业,人家已经做得特别好,特别优秀,挑不出毛病,然后一看,市值和收益就这么大,这就很绝望,你不知道怎么优化,怎么提升了,市场天花板就这么高了。但如果你发现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好,还有很多提高的地方,然而已经有无数的用户会紧密相随,已经有相当不错的收益,这才是牛逼的项目,因为你会发现,有太多可以提升的点,而且天花板高的难以想象。
所以,我觉得阅文集团,现在还处于从付费阅读,到版权开发的转型期,至少目前的成绩单,我认为还是有提升空间的,但以漫威为模板,这个市场空间是看得见的,天花板是足够高的,一旦布局成功,加上中国年轻一代的消费热情和消费观,想想,都觉得很吓人。
按说,文章到这里应该可以收笔了,但真的忍不住想多说几句。
中国文学产品出海的路是存在的,比如Webnovel(起点中文网的海外平台)一直在海外有较高人气,我们如果能做到文化输出,价值观输出,对我们的国际形象,国际地位是有多重正向价值的,这是我非常乐于见到的未来。
当然,也希望从业者有耐心,做好持续口碑,很多时候,一些好IP太急于变现,相关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或者为了利益诉求做出较多的不合理变更,我们这方面也需要同行的认真反思。
就酱,期待未来国产文化IP大放异彩,全球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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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aoz的梦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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