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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好所爱改变自己,值得么?

为讨好所爱改变自己,值得么?

前段时间某新闻后,我们都知道了:

某学生会副会长,挑刺找茬,控制自己的交往对象。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相反的案例:人为了满足他人的期待,会在多大程度上,不自觉地被控制呢?

美国有个叫米亚·卡里法的女孩子,从事某种小众职业,遇到过些让她不愉快的经历。

接受BBC采访时,她描述过一种心态:

她从小因为体重问题等,不受异性对象喜欢;后来觉得,自己该满足自己对其他人的期待,才能持续获得他人的爱。

这种人格,众所周知,演化到极端,就会变成:

为了让他人喜欢自己,什么都愿意做;付出许多牺牲,只为了获得一点赞美与爱。

遇到不那么善良,又懂得运用这种心理的家伙,就会故意摆高姿态,挑刺找茬,让你觉得自己差,疲于奔命地弥补缺点;最后让你在惴惴不安中,觉得自己真是不够好,于是就听任对方控制了……

而且这里面,常有个微妙的逻辑陷阱。

我小时候,自理能力颇差。我妈时时责备我,说我如此粗疏大意,长大后找不到对象。

我爸倒稳坐钓鱼台,说孩子长大了,总会学的;将来他找到合心意的女孩子,自然就能学会打理了。

现在,我也算会做饭,能应付日常生活;在不止一个城市生活过,都能活下去,顺便还勉强能照顾他人,以及一只猫。

细想起来,我培养起这些能力,并不是被对方催逼,而是自觉自愿的。

“为了照顾好自己关爱的人与猫,就想自觉去学怎么做饭,怎么应付日常。”

大概我妈的逻辑是,“人得会照顾自己且照顾别人,别人才会肯来找你。”很传统的想法。

我爸的逻辑是,“人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自觉自愿地变好。”这个被我妈认为是臭美,但好像,更积极主动一点。

被对方逼迫着改变自己,与自觉自愿地改变自己,结果接近,但状态其实是不同的。

逻辑陷阱在于,许多人会逼着你改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你这样才上进”。但你自己能得到什么呢?

话说,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自我中心,以及由此衍生的缺点。这特别正常,不值得为此惴惴不安。

一代独生子女,许多被家里管束着不许早恋,所以缺少相处经验。所以刚有伴儿时,并不懂得怎么好好相处。

往往是在经历过磨合、创伤、分手、重聚之后,才慢慢学会了怎么爱与被爱——这也是人之常情。

本来嘛:没有谁天生会谈恋爱。

米兰·昆德拉在《笑忘书》里有句话,法语版本:

Les fammes ne recherchent pas le bel homme.

Les femmes recherchent l'homme qui a eu de belles femmes.

女人不找好看的男人,而找跟好看的女人相处过的男人。

这句话随便怎么琢磨都行。但从相处经验角度想想,人的确是经验所造就的。

除了极少数天赋使然、运气极佳、一上来就投契的,大多数恋爱中让人舒服的伴侣,是经历磨炼出来的。

非要求对方毫无恋爱经历,却一上来就天然适合你,那就太考验运气了。

以前说过,两个人相处,好比给食材找搭配。

红烧肉和白馒头或热米饭一起吃,是绝配。但蒜泥白肉和白馒头就未必有很多人喜欢。

三文鱼和牛油果一起吃挺好。但牛油果和青椒一起吃很奇怪。

干酪和葡萄酒一起喝,再差的干酪再差的葡萄酒,味道似乎都会好一些。苹果和葡萄酒一起喝,好葡萄酒和好苹果都会牙碜。

猪肝炒韭菜就炽烈如火。猪肝炖鲫鱼,老年间说这菜犯克,会伤身体。

什么东西,都得找对了配合才好。许多东西在一起不合适,未必是东西不够好,只是天生不合适。

找伴侣,也是如此:

合适比好坏更重要。

但也有不少例子是:在一起觉得大方向合适,小范围细节不太舒服的。

这就很考验双方了。

我有过不止一位朋友,是这样错失一段好缘分的:

“我们在一起还算不错——就是你有个缺点,改了就好了。”

然后,改不了,不肯改;吵了,分了。

人的性格,往往是自己的经历造成的。绝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一个套餐,没法单点。

性格活泼的人容易粗疏。性格沉静的人不免消极。有讨好倾向的人容易偏执。爱读书的人也容易认死理。

每个人的性格优点,往往后面裹着另一面。且大多数人的性格都不完美;每个人的性格,真要刨根问底,则自不免有不快的往事,有不想去碰的创伤。多少感情,最后还不都是,凑合凑合继续过下去。

两个人能够觉得投缘,一部分是因为彼此显然欣赏对方的优点,更深层的是,可能彼此的不如意创伤,都是契合的——《老友记》里,被父母搞得畏惧亲密关系的Chandler,遇到被父母轻忽搞得特别渴望爱的Monica,就是典型案例。

性格这玩意很难局部改,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

再说难听点,相当多的关系是这样的:

“人大多数的性格优缺点是相辅相成的;我能跟你相处得好,是因为我们连优缺点都珠联璧合;如果你非要我改掉缺点,那我也许就不适合你了。”

最理想的,是两个人在一起后,求同存异,大关系上一致;小事情上,肯自觉自愿,为了对方,修改掉一些不太契合处。

但后者其实是非必要的——在这人世间找得到大关系上能融汇的彼此,是个低概率事件。非要在小处上较真,敲着桌子指着对方“你就得按我说的改”,那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平衡了。

人到最后,还是得忠于自己。肯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为了所爱自觉改变,那是一回事;如果被外力逼着改了,就连带不再是自己了。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甲觉得不好的,乙也许觉得是萌点呢?

得经常意识到:有许多挑刺找茬,其实本身是偏见和控制欲在作祟。

王小波在《2015》里,提到过这个情节:

舅妈和舅舅亲热时快感澎湃、反应强烈,颇为反常。

被人劝说要去看看医生时,舅妈冷静地说:

“就算这是病,也是好病,治它干嘛?”

来源: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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