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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是何许人也?

@某个张佳玮:许多人念叨说,乔丹运气真好,赶上了罗德曼这种好帮手。
乔丹+皮彭+罗德曼,三巨头,这三连冠还不是水到渠成?

那个,为啥公牛就能得到罗德曼呢?
是天上掉的馅饼吗?

1995年夏天,公牛送出了威尔·普度,跟马刺单换了罗德曼。
——普度是谁?居然能单换罗德曼?
威尔·普度是1988年入行的白人中锋。说好也好,作为替补中锋,跟着公牛拿了前三冠。
但好得到哪里去呢?
前三冠,他场均5分4篮板。
1994-95季被交易前,场均20分钟里8分7篮板。在芝加哥八年,场均14分钟4分4篮板。

哪位会问了:这么个家伙单换罗德曼?马刺的经理一定长了个猪脑子吧?
——马刺的经理,是时年46岁的波波维奇。此前一季,刚带着马刺打了62胜,上将还拿了常规赛MVP。

既然我们都知道波波维奇不是笨蛋,普度又不是特别强,那反过来证明了一件事:
1995年夏天,罗德曼的身价,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那时罗德曼年满33岁,打了九年NBA。
大龄青年、从小无父、被俩姐妹和老妈嘲弄、进高中时才168公分连上篮都不会、野鸡大学出身、看飞机场时偷过手表、视戴利为老爹、依靠防守和篮板绝活成为明星。
擅长撒泼玩赖、善使小动作、假摔天才、表演大师、嬉皮笑脸、染发帝、文身王、直言不讳抨击NBA的黑暗面、毒嘴嘲弄起人来六亲不认。
从小缺父爱导致认为人根本不需要父亲,到20岁还是处男,长期觉得自己可能是双性人,有过不只一次自杀念头,总爱在装傻充愣和张牙舞爪间走秀。
1994-95季他只打了49场:并不都因为伤病,还因为打架骂人头顶脚踢各种破事。
1995年西部决赛,出了名地拒绝参与夹击大梦,让罗宾逊被大梦羞辱了。

所以波波维奇把他换走了。
实际上,换走他之后,1995-96季马刺从62胜变成59胜,也没太大影响。
毕竟,在活塞,罗德曼也是个角色球员:活塞夺冠那两年,他甚至不是稳定首发。
在马刺,他是惹是生非的篮板王。
实际上,后来离开公牛,罗德曼也去过洛杉矶和达拉斯,也打得不怎么样。

他一辈子只进过两次全明星、一次联盟第三阵容。有年度防守球员奖,但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
1989-90季的那次全明星很夸张:罗德曼是活塞的替补,全明星前场均9分9篮板。但他进了全明星。凭啥呢?
答:那年东部全明星主帅,是他的戴利老爹。

总之,1995年去公牛前,论能力,罗德曼防守很好,激情蓝领,很聪明,是非精。
论咖位,罗德曼两次全明星、联盟三阵、篮板王……现役底特律活塞的庄神,也是这样。
庄神算不算巨头?
他算,罗德曼就算;他不算,罗德曼就不算。

所以咯,罗德曼去公牛前,并不算啥真巨头。
在公牛成了巨头,是因为他很融入这个体系。

防守端。
罗德曼203公分高,95公斤,小前锋出身。能防所有位置,货真价实。防乔丹,防伯德,防魔术师,1996年东部决赛甚至短暂扛过鲨鱼。
篮板球很好,但意义不止在篮板球。
公牛的防守,出了名地重视侵略性。1991年,禅师就在训练时大打四防四:要求每个人都能多遮盖一些空间,并且计算“干扰对方球路”这项指标。
乔丹和皮彭那野兽般的防守嗅觉,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所以公牛出了名的不靠中锋,却也不怕中锋。他们喜欢设置陷阱放对方,然后快速夹击。这么做偶尔劈叉,比如当年约翰·斯塔克斯传奇地底线突破扣了一个,当时格兰特没补位到。范甘迪当时已经注意到了:公牛特别喜欢这样的陷阱。
而罗德曼的存在,让公牛可以有更自如的换防、夹击、轮转、抄球与设置陷阱。
1995-96季72胜那年,公牛有罗德曼,防守篮板效率联盟第八;但造对手失误方面,联盟第四。

进攻端。
罗德曼没啥持球进攻的意愿。他很有自知之明。
但他能做许多别的。
禅师搞的三角进攻,需要大量换位、换边、无球走、弱侧交叉。越是聪明出球快不黏球的人越能融入:参考后来的加索尔。
罗德曼在阵地战的作用,那实在了不得:
——背身要位,担当强侧轴,转移弱侧。
——弱侧挡切墙。
——溜底线偷前场篮板:三角进攻里很容易偷前场篮板,罗德曼得其所哉。
是的,因为罗德曼能经常在内线做轴,乔丹和皮彭的弱侧走位才更自如;妙在罗德曼还能提高位,给背身要位的乔丹吊传。
进攻端满满的无球威胁,能传球能偷前场板。所以在阵地战,他实在是够好用。

还不用提他的一个没啥人提的绝技:
1996年公牛击败超音速夺冠之夜,罗德曼9分19个篮板5助攻。其中有起码2个助攻,是“后场篮板抓到后抡圆了一挥长传,乔丹疾进到前场接球袭篮”。
后三冠的公牛之超前在于:首发198公分哈珀、198公分乔丹、203公分皮彭,搭配216公分朗利。加上替补里全能的211公分库科奇。
罗德曼一个203公分、可以防所有位置、进攻时可以到外面传球、可以在内线挡人,有无球威胁(篮板球)的家伙,让公牛有小球阵容之优势(够灵活),却没小球优势之劣势(防守缺韧性)。
以及,心态。
1993年,公牛的第三极格兰特已经有些不满于乔丹的超然地位了。间接导致了那年公牛常规赛战绩的下降。
到1995年,公牛需要一群只想夺冠的聪明角色球员。
哈珀、科尔、库科奇们都够聪明。乔丹皮彭自不待提。
球队还需要一个激情干将。一个不抢出手权的防守怪物。一个恶人。
罗德曼恰好凑上了,好了。
他也很知道自己的定位。1996年初,他的说法:
“我们队有太多人跳投了。我只需要去踢对手的屁股就行。哼哼,我要教教朗利,怎么把对手放帆布上来烤!”

是的。
作为一个篮球智商高但有重大缺陷的不稳定因素,罗德曼在别处的成就没那么大。
但在公牛这个体系这个环境里,在乔丹和禅师身边,他能打出来。
我们这些知道已有历史的人,会觉得乔丹皮彭罗德曼,三巨星合作完美。
但1995年的公牛不知道。
他们只是下了个赌注,赌一个33岁的两届全明星大恶人闯祸精,能改变球队。
结果,赌对了。

这里的一个思维方法:
不能以果推因。

如果罗德曼到公牛前不算巨头,离开公牛之后也不算巨头并且很快退役了,只在公牛期间算巨头,那我们就得考虑:
究竟是他成就了公牛成就了乔丹,还是反过来,是公牛与乔丹成就了他?

所以我们不该从已知的历史角度,考虑“公牛幸运地得到了罗德曼”,而该换个角度:
“罗德曼幸运地遇到了公牛,才成了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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