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发布:据人民日报: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提交提案呼吁,遏制偷拍等违法行为高发。目前大多数偷拍案件都是予以治安处罚。偷拍等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在刑事处罚中缺位,已成为我国刑法一大漏洞。他建议完善立法,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加“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针孔摄像头及窃听、偷拍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制止针孔摄像头泛滥的局面;明确酒店、宾馆及公共厕所等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对出现违法设置窃听窃照装置的管理者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并使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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