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张佳玮:2004年拿下总决赛MVP时,有说法:昌西·比卢普斯是“草根MVP”。
毕竟27岁了,此前一次全明星都没进过。
但真草根么?也未必。
科罗拉多大学的优秀后卫,全美第二阵容。
1997年选秀大会探花。
那年状元是邓肯,榜眼是当时号称“拉里·伯德二世”、二年级就NBA得分第五的凯斯·范霍恩(嗯,我很喜欢膝盖受伤前的他)。
昌西早年的不得志,更像是被放错了位置,而非出身低。
比卢普斯在凯尔特人第一年打得一般,很快就被送去了多伦多。他后来承认过:凯尔特人的皮蒂诺教练是个快打旋风套路,他不喜欢。
的确1997-1998季,凯尔特人节奏联盟第二。皮蒂诺手下,红火的是“为啥我爱投三分球?因为没有四分球”的随性男子胖头陀安托万·沃克。
比卢普斯觉得:
“我更喜欢慢下来,感受比赛节奏。”
二年级,他去了丹佛掘金,还是打不出来。
为啥呢?那年掘金的组织后卫是范艾克赛尔,狂飙型的;主帅是我们都熟悉的迈克·丹东尼。
“慢下来,感受比赛节奏”,昌西没赶上。
之后他去了森林狼,然后是活塞。
终于可以慢下来,找自己的节奏了,于是开始常胜生涯了。
聊聊比卢普斯的打法。
他在掘金和森林狼期间,都打过2号位。实际上,他经常客串2号位。
191公分,91公斤,看着不显,其实很是扎实,下盘刚硬。
他的招式,其实有点阿里纳斯:利用突然低头起速肩膀占据突破空间,或是强起投篮。虽然,他很少像阿里纳斯那样狂飙得分。
2002-03季,他在活塞第一年,命中率42%。
——您会觉得,真是低!
——但是,三分率43%,罚球率90%。结果就是他的真实命中率高到58%,联盟第12。
实际上,2004-2008,四年里有三年,他的真实命中率联盟前八。
生涯命中率42%,真实命中率58%。
顺便:吉诺比利是生涯命中率45%,真实命中率58%。
为啥呢?因为昌西的三分/投篮比41%,罚球/投篮比44%。
——这种靠三分+罚球提升自己效率的杀手,您觉得眼熟吧?
问题是,昌西打球那会儿,还不流行魔球理论呢。
他是自觉自愿,天生自带魔球效率打法的。
这份效率,其实也体现在他的策动方式上。
他一辈子都不是个创造型的天才。生涯场均助攻5.4,最高单季8.6。
不算高,但他更多是个摆盘手。就像他新秀年就:
“我更喜欢慢下来,感受比赛节奏。”
这就是昌西。
2005年活塞七战输给马刺。第五场天王山之战,昌西34分。众所周知,那是马刺当年最险的一场。
那个系列赛,两队得分王:邓肯七场144分,昌西七场143分。
快进到2008年。昌西去掘金,代替艾弗森。
前两年,AI在掘金其实打得不错:场均25分7助攻,场均26分7助攻。掘金分别是45胜和50胜,但首轮分别被马刺和湖人干掉。
昌西在掘金的2008-09季,自己场均18分6助攻,也不比AI的数据好看。
但掘金54胜,还杀到了西部决赛。
区别何在?
AI那两个赛季,掘金进攻节奏联盟第一和第二快。AI和甜瓜快打旋风。到季后赛,慢下来了,没得打了。
昌西在掘金这个赛季,掘金节奏慢到联盟第六。
甜瓜虽然有单节33分的演出,但场均得分低到了23分,算那些年相对差的。
然而内内、鸟人和JR史密斯,全都打出生涯代表作的赛季。前两位之前一个多伤,一个嗑药,都在低谷,JR则是素来没溜,但在那年,纷纷打出此前未有的生涯数据。
昌西并不负责给大家创造机会。他只是放慢比赛,感受到节奏。
审时度势地长传发动快攻,迅速做出阵地战的套路决策。内内或甜瓜的背打,或是JR史密斯的切出,或是马丁的挡拆外切。他不负责吸引所有对手然后把球分到空位,只是出场地,给最适合的队友来单打。
如果进攻不顺,他就自己用三分或背打或突破罚球来稳局势。
他的外围接应、快速倒球、快传空切射手和吊传,让甜瓜和内内有舒服的单打机会,让JR、阿弗拉罗们各得其所。
他不负责无中生有,只负责管理调度现有的东西,负责摆盘。
如果一个球队都是些只会投空位的角色球员,就需要个优秀的创造者。
但当一个球队已经有进攻天才时,你就需要个优秀的指挥官、摆盘手。
场上的是一回事,还有场外。
昌西教导兄弟们,如何正确对待季前赛、训练营、夏天长假和日常饮食,兄弟们点头不迭唯命是从。他一个人就改变了整个丹佛的训练氛围。
当时在孟菲斯的OJ梅奥说:
“在我心中,比卢普斯是联盟最好的领袖。保罗是个伟大的控卫,德隆、朗多也很棒。但比卢普斯在我心中是第一。在他身旁看他在场上场下如何领导就让人有收获了。”
2009年11月:一周之内,比卢普斯场均只得6分;之后的四场,他场均19.3分。他的说法:
“我知道当我去得分时,我们会变好一点,尤其是从一开始,这样会给对方防守以压力。我有时会这样做,有时不会。上周我没这么做,是因为我让其他队友找点机会发挥。”
“如果我必须低调点,只要不妨碍取胜,我不介意那么做。但当需要时,我会打得更有侵略性。”
“有些比赛,我会想让某些人队友重拾信心,有时我会想让某个队友打轻松些。过去若干年我学会了类似于此的小事。我知道何时把脚踩在加速上。这样才酷。”
他和卡尔一起教JR史密斯,“投不进球时,不要蛮干,多跑跑,找一些轻松上篮或者快攻之类的机会,另外多传球。”
2008年11月:比卢普斯乍回丹佛时,甜瓜和JR史密斯还是两个街头嘻哈青年。
次年4月季后赛开战时,他们俩已经身着灰西服白西裤,一副商务白领架势。
球队管事雷克斯·查普曼说:
“他们俩本季正经装束的时候,比他们之前半辈子都多。昌西跟他们说,做人得有点范儿,这样才酷。”
慢下来。顺节奏。冷静。准确。对抗。硬碰硬。
话说,甜瓜与JR表现最好的两个赛季,都是2008-09季和2012-13季。
2008-09季,他俩在丹佛,身边有昌西。
2012-13季,他俩在纽约,身边有基德。
JR史密斯后来也从一个二楞青年,成了总决赛球队后卫:身边有勒布朗。
一旦理解了昌西、基德与勒布朗的相似之处,就能理解昌西了。
关于昌西有多酷,2004年总决赛,两个故事,之前写过不止一次了。
其一,昌西的原话:
“我们知道没法单防鲨鱼,我们也知道没法单防科比,所以我们就单防鲨鱼,等湖人把所有传球都给鲨鱼,然后随着比赛眼神,布莱恩特先生就会因为缺少球权而焦虑,然后就会开始盲目单挑——那就正中我们下怀了。”
2004年总决赛第一场,鲨鱼16投13中34分,科比27投10中25分,但活塞取胜。湖人赢了第二场,第三场活塞88比68赢回,第四场鲨鱼21投16中36分20篮板,但科比25投8中;第五场鲨鱼13投7中,科比21投7中。
一切的确如活塞所预料。
这就是昌西剖析比赛节奏的方式。
其二,2004年总决赛第二场最后11秒,活塞,已经赢了第一场,此时在洛杉矶斯台普斯,领先湖人3分,湖人持球。拉里·布朗要求全队:一看到湖人拿球就犯规,但活塞全队——比卢普斯、汉密尔顿、两个华莱士——以他们的坚强和骄傲,拒绝了这个要求。他们相信自己能守住湖人的最后一波。布朗爷爷妥协了。
湖人开球,鲨鱼传给沃顿,沃顿传给科比,科比投了他总决赛史上最被低估的一记远射——三分得手,拖入加时,湖人取胜,1比1。赛后,布朗爷爷发疯了:
“我们被毁了!我们本来可以赢这场比赛!更衣室里所有人都软了!!”
赛后,在大巴上,布朗爷爷开始不太爽,但他琢磨跟队里人道歉——本来,如果以2比0回到底特律连打三场,活塞的冠军十拿九稳;但现在,湖人赢了第二场,就等于是土里爬出续了命。布朗爷爷走到大巴后排,对球员们说:
“我在费城的时候……”
大本打断他:“这是底特律!”
比卢普斯,用他从来的冷酷沉着的声音,对全联盟最严酷的教练说:
“回大巴前排去吧。我们不会再回洛杉矶了。”
然后,说到做到:
活塞连胜三场,4比1夺冠。昌西拿到总决赛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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