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很多老资格的媒体人,看见“诉讼保全”还有“深圳”这两个词都是很害怕的。因为当年就出过事情。06年的时候,一家媒体派记者跑去深圳查一家大企业的加班问题,报导出来之后这家企业的领导层震怒。直接就是让律师去法院起诉冻结报导记者的个人财产索赔。
它不找媒体,找个人。深圳当年直接就到上海,把报导的媒体记者和编辑全给封了。怎么封的?房产,银行账户,连车都封存。上海当年100万就能买套房子,它直接起诉要这两个人赔3000万,按3000万的标准来。结果当然是它不可能朝个人索赔到3000万,那它为什么按这个标准来呢?
就是要你个人痛苦啊。大家都骂,但是人家就是和你讲“流程合法”,你想要取钱生活,你自己去走法律通道维权啊,你说你有房贷,每个月都要还钱,对不起,这和它没关系的。打官司拖着,看谁拖得起。最后当然那两个记者没有出什么大问题,媒体认怂,一起发个联合声明,大企业主动撤诉,事情也顺利结束了。
这次出的事情其实比上次还要夸张,因为连原告用来起诉冻结被告财产的合同都是假的。对,流程都合法,法院也没责任。但是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换成你,遇到这种事情,你怎么维权?你知道这个流程会跑多久吗?你企业撑的住吗?
你走上法庭,然后原告告诉你说,对不起我也是受害者,我也是被人家用假合同骗了才来冻结你资产的。对于您所遇到的一切我们表示很遗憾,希望您努力寻求法律途径维权。
你什么感觉?
有些事情过了就过了,没出什么严重的后果,目前能协商解决最好。但是将来真的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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