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漫漫
30岁的我,经历过很多次相亲。以前我总默认相亲对象都是好人,直到有一次,一个相亲男不理会我的反对,不断地对我动手动脚。
认识此人,是在某网络相亲平台上,他看到我的个人资料后加了我。平台对用户的工作单位审核很严格,我的防备心也因此更小。
第一次见面是在闹市的餐厅。他穿着白衬衣、西裤,身材修长,性格温和,一顿饭下来我们聊得挺开心。分别时我们并排走在路上,我隐约感到他好几次靠过来,手臂碰手臂。当时我想也许只是路窄,自己多心了。
之后他表现得很热情,在微信问我下个周末有什么安排。我刚好计划去香港办事,正担心自己一个人不安全。他立马表示可以当护花使者。我想着也是顺便增进交流,便爽快答应了。
到这一步,其实我也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单位、家庭基本情况,当然也都是出自他个人之口,无从证实。答应和他即日来回香港,只是认为此人可以进一步接触。
在香港,他陪我去银行取了钱,然后我们去逛一个展览。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和展厅里,他经常很夸张地哈着腰用双臂拦在我身体两侧,做出保护我免受人流冲撞的样子。如果说这还在我的接受范围内,那么接下来的举动就让我非常不舒服了。
在人挤人的地方,我们经常不能并排行走。每当他走在我身后,就会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腰上,就几秒,但不断反复,以至于后来只要他一在我身后我就害怕。乘坐扶手电梯时,我还隐约感到他在背后俯头轻碰我的头发。旁人一定觉得我们就是情侣,然而我只觉得恶心。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几个小时。奇怪的是,我却好像被什么拦住,完全不敢反抗,无论是身体上还是言语上。甚至他上厕所时,我都不敢乘机溜走。
可能因为我怕是自己太敏感,冤枉了好人;可能因为我面对的是一个我所知甚少的男人,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可能因为是在异地,一旦争执起来都找不到人帮忙,逃起来也不认识路,地铁过闸都可能被卡住;可能是因为他知道我刚取了现金,怕他见财起意。
我当时唯一做了的,是给一个相熟的在香港的阿姨、还有几个朋友发微信讲述现在的情况。但她们都没觉得多严重,只是让我小心点。
从展厅出来,他的手划过来想要牵我的手,我一下子躲开了,但嘴里并没有说什么。走到马路安全岛时,他又碰我腰,我终于忍不住生气说:“你不要老碰我行吗?”他没作出什么回应。
临近傍晚,他问要不要看完烟花表演再走,我立马拒绝了。我不能和这个男人呆到晚上。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策略:不能跟他翻脸,安全回家再说。况且我们一直在热闹的地方,他也不能怎样胡作非为。
一路上,身体接触还在持续,我只是默默忍受,佯装和他正常交流。我不知道这个完全无视我感受的男人还能做出什么来。终于,我们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我趴在座位折叠桌上想眯一会儿,一只手垂在桌旁。不一会儿就感觉到他的手伸过来,用食指勾住了我的食指——很甜蜜的造型对吧?但我心里只有恶心和恐慌,并假装在睡梦中动了动,把手指抽了出来。
下了列车已经快晚上11点,拦不到出租车。不一会儿,一辆私家车开到我们面前,他说是他叫的。我太着急回家了,想都没想就和他一起上了车。万幸,这车确实是送我回家的。
第二天我立刻对他屏蔽了朋友圈,之所以没直接拉黑,是想听听他对前一天行为的解释。他也不傻,直接问我是不是因为他碰我所以不高兴。已经回到安全区的我义正言辞地回答:是,我感到非常不适且害怕,我觉得我被性骚扰了。
他说:“我只是很喜欢你。而且你不觉得适当的肢体接触有助于促进亲密关系吗?”我说:但我已经跟你明确表示过反对了!他说:“我以为你只是害羞。”他表示抱歉,但同时强调:“我这么真心实意地对一个人,到头来被这样误解,我也很委屈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最多我保证下次不碰你。”注意,“不碰你”似乎成了一种格外开恩。
我坚决拒绝了他的一切请求,最后他给我发了那晚打车的账单截图。虽然我的心理伤害比那30多块的打车费大多了,但出于不想和烂人纠缠的想法,我如数转账,他很快收了。然后就是互删。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两三年,但在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凉的。我知道肯定有人会指责我,认为只是两个人对关系进度的理解不一致,说我是被害妄想症,甚至说什么老姑娘太保守,怪不得单身。
但我想说的是,我对他的态度和对其他很多相亲对象并无二致,友好而礼貌,此前从未被误解为可以进行这种“亲密接触”。一切身体接触都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这是原则、是底线。能不能触摸,不是“我觉得”,还要“你觉得”。而在对方说“不”之后还一厢情愿地认为(或者是假装以为)对方口是心非,那就是没有基本的尊重意识。
反思整件事,我自己实在有太多犯傻的地方,才让自己身陷这样的窘境(如果不至于是险境的话)。首先,无论是通过什么途径认识,无论相熟多久,无论是相亲还是其他什么场景,都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像我这样,让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网友陪我到外地取钱,就是相当危险的行为。况且,现在衣冠禽兽的报道还少吗?从高校老师到知名企业家,到成功律师,新闻在不断刷新公众认知的下限。
其次,如果已经犯傻了,可以让当地朋友来陪我或接我。最后,想到自己竟然上了他叫来的车就很想捶自己。万一他有坏心,叫的是同党的车,我真是死无葬身之地。既然已对此人起了疑心,就不应再轻易信任。
女性受到性骚扰,社会舆论往往会挑剔她不是“完美受害者”,比如认为她肯定是穿得暴露或者做出了什么勾引的举动,或者指责她为什么同意和加害者喝酒,受到侵害时为什么不奋力反抗等等。
但亲身经历性骚扰之后,我才真真切切地明白,受害者有罪论是多么不切实际。要知道,真实的情况往往是复杂的,不是非黑即白。在很多性侵害案件中,加害者还往往拥有比受害者更为优越的地位和权力。
回到我的经历,当时我的内心没有任何引诱身体接触的意思,我还明确提出了反对,但仍然未能阻止强行的触碰。我感到害怕、不知所措,完全无法做出大众期待的那种“正确行为”,比如不依不饶的反抗。我当时首要考虑的,是怎样在一个体力占压倒性优势的人面前保住人身安全。
再后来,我还在兼职时遇到过声称很欣赏我的才华,约我同乘硬卧去“公干”,还说要“陪”我去逛街的已婚中年老板。有了前车之鉴,我果断拒绝了。
说出我的经历,希望单纯的女孩子能引以为戒,也希望一些本无恶意的男性不要受到某些误导,做出不恰当的举动。
来源:一颗青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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