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于庭的小法师:给你们讲一个又让人可怜又让人无可奈何的底层老百姓故事。
我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妈妈的一个跳广场舞的老姐妹,前些时间骑电单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了车祸,肋骨断裂。
住院的时间,她们几个跳广场舞的去看她,听说她是早年离异,就一个孩子正在上大学,平时打点零工,加上有一套很小的老旧闲置房收取租金度日。
后面一天给我朋友的妈妈打电话,说交警部门给她送来了一张全责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给她认定了也是机动车,她不服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朋友的妈妈就和我朋友说:那个谁谁谁不是做律师的么?你要不帮X阿姨问一下?
我朋友就来找到我,和我讲了一下那个人也挺可怜,看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说如果真很可怜,去申请一下法律援助吧,事故责任书是可以复议的。
又过了几天,朋友那边反馈来消息,说去法律援助部门问了不符合援助条件。
哎,想想也是,毕竟她好歹还有两处(虽说不怎么值钱的)房产,可能也真不符合条件吧。
朋友问我,那这种情况能不能帮她介绍个律师,他也好给他妈妈交差。
我和朋友说,那她能接受付费么?我帮她找个刚执业的律师?反正绝大部分交通事故是练手级别的案件。
朋友那边反馈说可以,我就帮他找了个正式拿证半年的当地律师。
又过了几天,我找的这个律师来给我退信,说这活他处理不了。
我问怎么了,就当做法律援助了呗。
他说这事可比法律援助更难,然后给我讲了一下简单经过。
基本上就是律师的建议她都不听。
她现在躺在病院里,医生已经停药了,催她出院她就是不出院。
非说现在还不能走路,不能出院。
他劝他,你不出院就没有详细的医药费明细,我们无法起诉啊。
伤筋动骨的事,出院了大家都还是得去家里静养啊。
她说你做律师的,不能给我拿到钱我要你们有什么用?不应该让肇事者先行垫付的嘛?你去找交警帮我要垫付吧?
她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意见。
律师建议她去做行政复议,她觉得没有意义,都是一家官官官相护。
她非要去SF。
而且她也实际做了,政府、XF办、上级公安、12389各种电话打了个遍,当地新闻频道、各种报纸、各种自媒体都联系了一个遍。
但这事吧,正规的程序也没用尽,各部门都反馈她要求走行政复议;她进一步觉得官官相护了。
这事呢,也真没多大的新闻价值,就没人给她接茬,她进一步觉得世间没有真情了。
律师劝她,即便说有上级领导的批文,即便说有媒体的关注,交强险部分肯定还是得通过法院处理吧。
她不听不同意,觉得不公平,想继续SF找交警部门“逼”对方要钱。
律师和她先搁置争议,算各种赔偿标准。
误工费标准呢,她想按工资标准算,但又提供不了相应的工资表。
护理费标准呢,她想按护工标准算,但实际上又没有请护工。
伤残相关标准呢,和她说要鉴定,她又问鉴定会不会不公平。
………又各种给律师讲,网上怎么说怎么说。
反正就挺灰心的吧,反正钱也没收,合同也没签,来和我撂挑子了。
没办法,我就去和我朋友退信,我朋友支支吾吾说那边觉得这个律师太年轻,没手段,能不能找个老手。
我直截了当和他说,这种案子老手不会接的,性价比极低,搞不好还得被赖上……
其实静下心来想一想,她最大的诉求不过是要求肇事方(至少是她认为的肇事方)先赔钱。
从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来说,她有错么?
可能也没错吧。
但可惜法律真不是这样规定的,一般程度伤情的交通事故,垫付往往是出于肇事方自身的道德,而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
你说这个立法有没有问题。
也可能有问题吧,但更改这玩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们还没告诉她,即便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了她还是可能拿不到钱呢……
她这事最终怎么处理,我也不知道。
但她这样的人,一定存在于中国的各个地方。
哎,我能做的,只是写下她的故事。
佛不渡人,唯人自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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