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马懿
送礼的消费者,和自己吃的消费者,他们对价格的敏感度是不一样的。
显然,送礼的消费者更加不在乎价格,而自己吃的消费者,如果贵一点可能就买别的了。那么也就意味着,理想情况下,同一颗费列罗应该送礼一个价,自己吃一个价。
但是在销售渠道,是无法区分谁是来送礼的,谁是自己吃的。这就无法进行价格歧视,获取更高的利润。所以公司开发了礼盒装——通过在本来同质商品上添加功能的做法来分割市场,这个称之为捆绑(Bundling)。
也就是说,捆绑了礼盒的费列罗和散装的费列罗,是针对两个细分市场的两种商品。并且作为普通消费者,自制礼盒的成本很高,费时费力,而工业化大生产的流水线上的礼盒则非常便宜。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上的成本差异,来获取「礼盒溢价」。用芝加哥学派对捆绑的说法就是:
把自己的垄断力量通过捆绑,从一个市场,传递到另外一个市场。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当然是售假,因为捆绑礼盒就是这个细分市场能够存在的关键所在。
但是随着制造工艺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小作坊也能生产出高质量以假乱真的礼盒了,这就让公司的「礼盒溢价」产生了危机。仿制礼盒打通了两个市场,类似于本来一个「学生票半价」的公园,现在人手一个学生证了——那么全价票谁来买呢?
其实厂家从出售散装费列罗已经赚了一笔了,把这些批发散装包装到礼盒里面再卖出去,居然还能比市场上的礼盒便宜,可见「礼盒溢价」确实不低。
然而捆绑销售一般来说是有门槛的,也就是捆绑的过程往往需要专业工具才能实现,如其不然,捆绑就只能卖的更便宜,而不是更贵。像Windows和IE的捆绑,微软就顽强的辩护说IE是Windows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礼盒和散装的捆绑,实在是非常薄弱,就靠一个工业化的盒子,和封口的原装标签。
礼盒显著的更贵,但是捆绑的门槛和原材料又不断降低,所以自然会有人来打这个主意。不过打的方法不对,还是冒充了原装的商标,自然是违法的。
我建议就在费列罗散装柜台旁边摆一摊,出售自制礼盒,在细微的方面和真礼盒做好区别,免得被抓住把柄,可以雇知识产权律师来避开所有专利的坑,
像费列罗的盒子是方角,我们改成圆角啦,
费列罗的盒子边是直线,我们加一点弧度啦;
……
这方面建议雇三星手机的律师团,他们有丰富的历史经验。
明白的告诉消费者,这就是自家产的礼盒。有消费者要买,现场从散装柜台刷卡取货,然后包装好交给顾客。这样做既不违法,又可以吃到「礼盒溢价」,岂不美哉?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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