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映了个电影叫《我的姐姐》,说的是姐姐 24 岁弟弟 6 岁,父母遭遇车祸去世,是姐姐自己抚养弟弟,还是把弟弟送给其他有能力抚养的家庭,变成了一场严峻的道德抉择。这个故事是有原型的,当年天涯的热帖,叫《父母去世后,我把两岁的弟弟抱养了出去》。电影进行了美化,最终呈现出了一种和解,但原帖要真实得多,也沉重得多。
” 亲戚们把未来给我规划得很好 似乎带着弟弟生活比独自生活幸福一百万倍
那天晚上我真的吐了 被恶心的
我告诉他们 谁要养谁抱去 我没有条件 也没有兴趣
亲戚说要告我
我问了律师 实际上我对弟弟没有抚养的义务 弟弟也没有赡养我的义务
同时我也知道 如果我养了他 我是绝对没有现在悠闲的生活和相爱的老公 我的女儿 也不可能独自享受到本应她享受的一切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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