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首个典型意义在于,这是自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起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禁止投资案件,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对外投资行为敲了个警钟。细细琢磨,这个案子还不是简单的事后处罚,是一种事前监管,不让虎牙和斗鱼合做老大,只能说,现在反垄断监管常态化,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互联网企业发展都要被放在阳光之下,监管部门看的很清楚,更是对不同案子灵活运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可谓精准性、多样化的监管,反垄断监管再迎里程碑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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