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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被改编成烂片烂剧,谁之过?

文 / 曾于里

最近是当红网文作者尾鱼(代表作《半妖司藤》),在微博上吐槽影视方 “魔改” 她的小说,掀起了热议。

尾鱼向影视方建议道,“绝对不能这么改,这人设、故事全不一样了。”

但影视方的回应是:“你不是专业的,不了解市场,观众就喜欢这样人设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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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鱼的吐槽,得到了紫金陈的声援。

后者更进一步明确了 “改编责任”,紫金陈说:“只是剧情不行的话第一责任人肯定是编剧,第二是导演和制片,因为剧本由他们通过。”

那么影视方为什么选择 “魔改”?小说改编为什么总改不好?

相当一部分网友和作者认为改编应该尊重原著、尊重原作者意见(或者请原作者当编剧),但这真的是小说成功改编成影视剧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如果不是的话,影视剧烂了是谁的责任?

既非充分,也无必要

先说一个常识性问题:买了小说版权后,制作方可以随意改吗?

法律规定,改编者获得合法改编权,即视为原作者允许其对原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

怎么界定 “必要”?

此前一个著名的案例是《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起诉《九层妖塔》电影方,官司打了 4 年,一审部分败诉,二审改判天下霸唱胜诉。

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九层妖塔》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和篡改,侵犯了天下霸唱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电影方赔偿作者精神损失费五万元。

这一案件之后,大量制作方购买版权时,会在合同里补充一句:不仅获得改编权,也获得作者的完全授权,重要结构修改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

不过,哪怕没有这一条,一些小说被 “魔改”,也鲜有作者像天下霸唱那样去起诉;像尾鱼这样敢于在微博上吐槽的,也很少。

首先是维权成本太高,小作者时间、财力、话语权都有限;其次跟资方撕破脸,可能影响今后的合作。

总之,制作方拿下改编权,原作者通常只剩吐槽权。

接下来就是核心问题了,尊重原著内核,影视改编就能成功吗?

举个例子,胡一天、陈哲远主演的《绝代双骄》,基本是按原著拍的。台词、情节的还原度,堪称古龙作品改编史上的第一位,但豆瓣评分仅有 5.9。

王晶拍的那一版《小鱼儿与花无缺》,改得 “亲妈都不认识了”,评分却挺高,王晶原创的角色 “江玉燕” 成为经典

“魔改” 佳作很多,不少影视作品只是借了原著的一个创意或概念,再由编剧重新发挥。远有《大话西游》,近有《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

后两部都改编自刘慈欣的小说。《流浪地球》改动巨大,小说中寥寥几笔带过的木星引力灾难,成为片中主要矛盾;《疯狂的外星人》与原小说《乡村教师》,几乎是两部作品。

《流浪地球》大获好评,《疯狂的外星人》口碑也不算太坏。

所以,是否 “尊重原著”,与改编成败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另一个核心议题,原作者亲手改编,是否会成功?

的确有不少原作者改编后,获得好评的。比如顾漫对自己小说的改编很强势,也主导着编剧过程,她的《何以笙箫默》《你是我的荣耀》口碑反响都不错。

《权力的游戏》改编自乔治・R・R・马丁的小说《冰与火之歌》,从第一季到第四季,马丁都参与了编剧,因此前四季《权力的游戏》的口碑最佳。

第五季之后,因为马丁忙于写小说退出了编剧,《权游》开始脱离《冰与火之歌》的内容,到了第六季、第七季编剧尚可遵循原著,第八季超出小说进度,彻底崩盘

但原作者加入就是佳作吗?也不尽然。

国内最著名的例子是南派三叔,2015 年后他通过南派泛娱开发盗墓 IP,声称:“如果是南派泛娱主导的话,一定是跟原著作品一脉相承的,创作出的作品能够更加符合读者心中的期望…… 现在我们也是相对比较倾向于自己制作,自己把控很多细节。”

结果呢,他可能成了《盗墓笔记》原著粉最讨厌的对象。粉丝认为 “含磊量”(南派三叔原名徐磊)高的盗墓改编作品,都是高风险。

反之,非原作者参与改编,成功的影视作品就更多了。

斯蒂芬・金恨《闪灵》,安东尼・伯吉斯恨《发条橙》,这两部电影都由库布里克执导,拒绝原作者的改编和意见,都挺成功,甚至成为传世经典

国内的话,紫金陈的作品改编运特别好,《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他并未参与编剧,两部剧集的质感并不逊色于原小说。而且紫金陈在采访中也表示过,不会管编剧怎么改。

所以,是否有原作者参与改编,与影视作品是否成功,也没必然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小说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媒介。

张艺谋拍《红高粱》时,把剧本中 “颠轿” 二字,拍成了 6 分钟的影像,大大震撼了当时位列编剧的原著作者莫言。张艺谋问过他,改编需要遵循哪些原则。莫言说没有原则,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所以,电影、电视剧好不好,跟尊不尊重原著没关系。

刘慈欣也被问到过,是否在意《三体》改编成的电影和原著差异过大。

他给出了一个完美的回答:“电影和小说在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呈现形式,小说改编的电影在很多时候难以做到忠实原著。所以我不会在意电影剧情和小说差别大不大,但我会很在意改编的电影好不好看。

如果谁拍的《三体》电影剧情十分忠于原著,但电影本身相当难看,我会十分不满。

而如果一部叫做《三体》的电影制作精良、剧情精彩,但和《三体》小说的剧情天差地别,我也会欣然接受。”

编剧背的锅足够多了

尾鱼认为制作方不尊重原著、创作剧本缺乏审美。紫金陈则直接把锅甩给了编剧。

两位著名作家多少有些 “理想主义”,似乎欠缺对国内影视行业现状的认识。

比如尾鱼说,她想劝阻一部戏别开机,提了修改意见,但对方说要开拍了。

那么制作方为什么不 “重写剧本”?

这背后涉及的不是创作,而是 “成本”。比如影视版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到期前得赶紧拍,否则续签还要掏钱。

别问为什么早不拍 —— 不一定有钱,不一定有合适的改编时机。

演员档期可能早就定好了,每个月都有新作品开机,头部演员不会等 —— 也或者,之前的剧本才是演员 “敲定” 的。

而且,“一千多字的意见”,在编剧行业只叫 “读后感”,不叫 “修改意见”。三言两语的 idea 跟最后的执行,天差地别。

何况,市面上的成熟编剧,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不是想怎么改就有人能够帮你改

图片出处:“爱奇艺行业速递”

这么说,倒不是说尾鱼不能吐槽,也不是说制作方拿着一个也许真的很烂的剧本开拍就合理了,而是说,影视行业的乱象,是方方面面因素的结果,并非只是编剧的问题。

尾鱼说,她跟经纪人表示要拥有作品的编审权,否则就不卖版权了。

可能她真正拿到编审权,进入影视编剧行业,才能深刻体悟到我们影视圈的环境是怎样的恶劣。

审查是最基本的环节。《突围》这样的现实主义题材,改编自周梅森的《人民的财产》,大量口型对不上、大量旁白生硬加入,是周梅森剧本写得太烂最后不得不改吗?

尾鱼和紫金陈的作品,也相当特殊,一个偏向恐怖志异,一个偏向暗黑犯罪,观众可太想看了,但不可能原汁原味地看。

而且现在的编剧,不一定服务于创作。

平台大数据在前,编剧得懂市场,PPT 比剧本好看是行业常态

多少还得懂一点拍摄,知道设置什么样的场景,能压低预算

剧本是一剧之本,编剧的责任如此重大,可偏偏,编剧却是影视生产链条里,地位最低下的主创之一(也许 “之一” 可以去掉)。

一方面谁都可以 “指导” 编剧、指责编剧,编剧的主观能动性常常被碾压,成为纯粹的 “文字民工”。

另一方面,行业里除了少数大编剧外,大多数都是苦哈哈的小编剧,接手的往往是前面数个编剧留下的烂摊子,拿着很低的酬劳(甚至经常被拖欠稿酬),不一定有署名权(当个无名枪手),更不用谈话语权了。

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限制了好编剧、大编剧的出现,好导演、好演员依然大量存在,但整个编剧生态已经被严重破坏了

紫金陈所谓的,“编剧有时会把剧本差归咎到各方人马的创作干预,真正的好剧本各方看了都是会觉得好的”,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方面糟践编剧,一方面又期待好编剧能够凭空冒出来。

编剧地位滑落可见一斑

要改变这种畸形生态,不是我们呼吁一下就可以的。但笔者还是姑且一说,先从 IP 狂热里走出来吧

IP 狂热,必定导向重 IP,轻编剧。

比如,一个作家改编的影视作品火了,他的作品迅速改编了,尾鱼、紫金陈都吃到这一浪潮红利。

优酷前段时间就宣布独家签约紫金陈,在接下来的 5 年内创作 3 个系列共计 10 部作品,紫金陈未来的创作也被 “预支”。这才是行业急功近利的体现,紫金陈倒是一点意见没有。

一个作家有一部火的影视改编作品,并不意味他的小说都值得改编。但也没见哪个网文作者,因为自己小说烂就不卖版权了。

整个市场都是糟糕的,除非我们能够从重 IP,转向重编剧,能够像美国、韩国那样以剧本为中心,强化编剧的权力和责任,那个时候,作品烂了再来骂编剧,才算骂对人。

来源:Ifeng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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