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金融女民工:错峰生娃,已经是目前我能想到的,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了。
工作总量是固定的情况下,一旦缺员,就两个解决办法,要么补人头,要么就是剩下的其他人把这部分工作量消化掉。
先看第一个办法,补人头,绝对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
体制内,一个编制一个坑,生孩子属于短时缺编,不可能为此给你增加一个编制。一句话,没编制,后面的话,不用再说。
体制外,是可以再招人,但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老板要多出一份用工成本,对于很多小公司来说,利润就那么点,多招一个人可能直接就关门。
另一个问题是,生完孩子回来的那个人,回来发现岗位没了,你怎么办,开了不合法,养着又回到第一个问题,还是得关门。
企业家不是慈善家,亏本的买卖谁也不愿意做,别说亏本,就说少赚好了,你是老板你愿不愿意?
那就只剩下第二个办法,剩下在岗的人把生孩子的人的活儿给消化掉。
这么做,可以一并解决第一个办法中的所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剩下在岗的人员中如果是个男的,或者是没有生育打算的女的,或者是已经在别的地方完成生育的女的,是极大的不公平,活儿多了钱没多,是纯纯的大冤种。
但没办法,只要大冤种没意见,所有问题迎刃而解。这个办法的可行性极高,风险极小,因为一般大冤种因为种种原因也走不了,这事儿就好办了。
听上去让人有那么点生气对不对,但,没有最佳方案,只有相对更加的方案。
生育成本,实践中只有两个承担主体,一个是企业,一个是个人。今年的就业环境大家也看到了,继续搞劳资对立最后受伤的还是广大打工人,广大打工人中受冲击最大的肯定是女性,女性内部受冲击程度又依次为已婚已育<未婚未育<已婚未育。
光一张嘴喊几句正确的口号谁不会,关键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能提出并想办法落实错峰生娃,总比直接不招女性好,总比生个孩子回来岗位没了好。
这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有这个观点不是因为我是女的,哪怕我是男的,我也是这个观点,因为我老婆是女的,我女儿是女的,我儿媳妇是女的,只要是个人,直接或间接都会面临这个问题,谁也逃不掉。
@杭州金融女民工:其实我觉得这种做法真的很好,特别是高薪岗位的女性,我产假期间的收入,分给帮我干活儿的,把位置给我留着。
如果是我,我表示非常愿意。我甚至可以少休产假,只要身体恢复了,麻溜回来干活赚钱。
用短期收益换长期收益,这个账怎么算都不亏。
怕就怕,有些人,一点亏也不能吃。
当然,讲法律是对的,大家各自选择自己的最优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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