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诨名唤作巴布尔:因为要请病假,把荷兰的医疗、保险、法律、社保、公司制度都研究了一遍,发现“健康”这个概念很多时候是被具体的社会环境定义出来的。我要请的假,欧洲人叫burn out sick leave,最长可以休到两年,期间公司最少需要支付70%工资,而且很难开除员工。我仔细研究了各方的定义,发现burn out的定义就是疲惫、易怒、烦躁、忧虑,简而言之就是“精神状态不适合上班”。从我这种在中国长大的人看来,这些都非常轻微,完全不足以构成请假理由。我被诊断出的焦虑躯体症状,早已经远远超过了欧洲人对burn out的定义,但即便这样,还在心里一直质疑自己,你是不是太脆弱了,太矫情了,怎么别人都能坚持,你为什么不能,最终在朋友的打气下,走到HR面前,HR说,这一切都是正常的,你不要因为自己不舒服就感到羞愧,更不要因为说出对休息的需求而增加更多的压力,健康地生活下去是你的人身权益。我走出办公室,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领受这样“人之为人的待遇”,像首次降落另一个星球的地面,不习惯的失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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