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历知幸:看了一个访谈,受访人是一个台湾男生,我们就叫他男主吧。
男主想读影视专业,梦想是当导演,但是父母不让,把男主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断了。男主为了维持学业,就去打工,但是便利店这种类型的工作,一来时间太长会影响学业,二来收入也不够负担学费和生活费,男主就很发愁。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问男主,要不要加入我们帮派干收尸,非正常死亡的那种?(下面的内容很那啥,胆小的朋友就不要再往下看了哈)
男主吓得的汗毛都炸了,但是听到报酬,立马表示:我加入!我干!
就这样男主踏上了这一行,此处需要说明,在台湾南部,这一行基本上都是由小帮派垄断。为什么是小帮派呢?因为大帮派都去搞夜总会、赌场等等,谁干这个白事啊……
男主主要是处理车祸这种类型,按常理来说,发生车祸之后,最先赶到的应该是交警以及救护车,但是,男主所在的小帮派以及其他小帮派会时刻留意警用无线电频道。一听到这类消息,立刻往现场冲,有时候他们到的能比警方还快。
到了现场之后,各个小帮派就拿着白被单往前冲,按照行规,哪家先给受害人盖上白被单,这单生意就归哪家。
男主就被师傅带入行了,他主要负责捡,为什么是检这个词呢,因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很多都七零八落的……
为了体现对受害人的尊重,男主需要用手捡,此外,还要穿黑西装,曾经有一次,男主爬上树去捡手臂,差点没把西装给崩了。
手臂已经是男主捡过比较好描述的器官了,还有很多,我就不想详细写了。男主表示当时他很害怕,但是,作为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副害怕的样子,多丢人啊!所以,男主明明想吐,依然看上去一副很坚强的样子。
时间长了,男主慢慢也习惯了,但是,对于一种受害人,男主怎么也习惯不了,就是小孩子,男主比划着,这么小小的一坨,我把 Ta 抱在怀里。不光男主,就算男主那些从事这个行业三四十年的前辈,遇到孩子,也扛不住,Ta 还那么小,才那么点儿大……
男主干了两年,赚了 500 万新台币,折合成人民币大约是 114 万左右,这个收入在台湾也算是很高的收入,但是男主还是选择不干了。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他去现场,受害者是一个大学生,骑摩托车,当场人就没了。男主就看见一辆车开过来,上面下来一个老太太,连滚带爬的从车上下来,连滚带爬的扑到大学生身上,哭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男主当时和受害者差不多大,他想到了自己,又想到了自己的奶奶,再者学费生活费也攒够了,他就退出了帮派,又去读书了。
就看完之后,还挺唏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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