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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朝的俸禄低,却还是有这么多人想做官?

作者 / 流惜子

很简单,因为依靠种种利用法律漏洞或直接不合法的途径,明朝官员的实际 “收入” 并不低,成倍于法定官俸,这种积习成久的官场恶疾浸入明朝政治的肌髓百年,最终成为明朝统治机器机能崩溃的一大原因。

从法律规定来讲,太祖给明朝官吏规定的俸禄的确堪称可怜,具体的数值很好找,我就不在此罗列以防冗长,清修《明史》就直接定调:“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1] 其实与当时的物价对比来说,洪武后期所最终确定的官俸并不算低,明中期人王琼有言:“国初定制,百官俸给…… 足勾养廉用度”[2]。但问题在于,洪武年间制定的俸禄待遇被明朝定为 “永制”,而明朝自成、弘之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已经是今非昔比。

更为可怜的是,明朝官俸自永乐开始分为本色、折色二部分,什么意思呢?在国初,俸禄都是按米粮实物支给的,但问题在于靖难之役把国库打光了,成祖登基以后对粮储很发愁,于是朝廷下令:“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3],从此,明朝官员的俸禄就分为本色与折色。本色就是照旧按米粮实物发放的俸禄,后来亦有用布匹等物充当的;折色,则是将俸禄的一部分折成白银与宝钞,而明初用白银支付很少。一般来说,本色还能照常、照实发放,但问题就出在折色上。

折色多少,是在建文四年末按照《俸粮支米钞格》[4] 严格规定的,后世虽有变动,但幅度不大。要知道,明朝粮食价格上涨的速率并不低,正嘉以后,米价是在持续上涨的,同样的钱到了哪怕到了成化朝,充其量也就只能买额定大米一小部分。更要命的是,大明宝钞的发行极其失败,不久就是废纸一堆,发给官员的宝钞什么也买不到。到了景泰时,没有办法,只能把理应折成宝钞的折色俸再折成白银发放。到嘉靖朝开始,索性除月米以外,一切概折白银发放。中间来回折腾几次,官员手中实际能拿到的俸禄还不抵规定的那点可怜的数值。

即使在吏治澄清的明初,明朝人已经在抱怨俸禄之低。自此,明朝人对本朝俸禄可怜的抱怨不绝如缕,如万历朝的于慎行阁老竟然仰天长叹大明王朝的官俸连北汉小朝廷都不如:“至北汉刘崇以太原一道正位建国,宰相月律止百缗,节度使止三十缗,较之唐末已为太减矣。乃今一统之盛,宰相月俸犹不能半此,则近代之俸可谓至薄矣。[5]

俸禄太低,但是官员要养家糊口,要上下交际,要维持排场 —— 特别是晚明,整个社会沉醉在消费主义的浮华之中,怎么办呢?明朝官员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开发出层出不穷的敛财手段。现代学者把明朝官员的法外收入概括为五个主要途径:乞请与赏赐、占田收租、 逃避赋税、贪污受贿、以权经商。[6] 其实,赏赐只是九牛一毛,以权经商也不普遍,而贪污受贿终究是严重违法行为,时刻有可能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丢掉脑袋。 最重要的,还是以避税为支撑点的广为占田,和常例钱两大途径。凭藉这两大途径,明朝官僚的实际收入极其可观。

明代官僚有免税特权,故而中进士任官之后,就会有大量人来投献土地,而明代官僚们也都是兼并土地的老手,因此获得的地租收入,足够大多数官僚衣食无忧。这固然也是损国利己之为,但我今天主要讲的是不为人所熟悉的常例。

如果说贪腐是彻彻底底的黑色收入,“常例钱” 就是名副其实的灰色收入。常例也是搜刮民脂民膏,也是不合法的收入,但却是大明王朝从上到下都心知肚明,人人都拿钱的收入。常例虽不合法,但久经实践,已经形成国家机器运转中的潜规则,拿这份钱,人人心安理得,也不会冒有掉乌纱帽的风险。谁若拒绝常例,譬如海瑞,反倒要被看作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表现。到了清朝,一脉相承的陋规之风更是愈演愈烈,无法收拾。

明朝的常例自州县到阁部,无所不浸染其恶,但它的深根长在帝国统治机器的最下层 —— 胥吏。明朝政府的基本运转掌握在胥吏手中,特别是与百姓最为息息相关的刑名钱谷,往往操持在胥吏手中。这些胥吏没有上升的希望,自然汲汲于倚仗手中权力肆意寻租,百姓稍有不从,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后果。故而被搜刮的民脂民膏,实际上第一层先进了胥吏的腰包里,不少书手衙役赚的盆满钵满。

胥吏虽然能对一般人民作威作福,但在顶头上司 —— 州县官面前却像一只蚂蚁一样。留下自己的那份,更大头的要献给知州知县老爷。在淳安知县任上拒不受常例的海瑞,却详尽地记载了淳安县的老爷们应收的常例清单:

夏绢银一百六十两。太府如数,受否在人。
秋粮长银二十两。
折色粮银四两。
农桑绢银十两。
盐粮长银十两。
夏样绢八匹。太府如数 ,受否在人 。
农桑样绢四匹。太府如数 , 受否在人。
清军匠每里银一两。
审里甲丁田每里银一两。
直日里长初换天字下程一副外 ,白米一石或五斗,八十里皆然。
审均徭每里银一两。
经过盐每一百引银一钱 ,每年约有五万引。太府如数,受否在人。
住卖盐每一百引银一两 ,每年约有七千余引。
样漆一百觔 ,太府如数,受否在人。
柴薪马丁家火,每一两收银二两 。
起送农民罚纸二刀,纳银五钱。本府罚纸二刀,纳银八钱。吏拨缺罚纸四刀,纳银一两
六钱。受否在人。
收各项钱粮每一百两取五两。
造黄册每里银二两。
催甲每里银一两。
俸米每石折银一两。
出外直日里长供应并店钱人情纱缎。[7]

区区一个正七品知县,一年的常例收入居然可以达到 2700 余两银子,几乎十倍于正一品的年俸。[8] 各州县常例的种类和数量虽有不同,掊克的比例却是一样的惊人。淳安尚是山区小县,如若到了富庶之地,县太爷的常例更为恐怖。如松江府的华亭县,知县一年仅直接索要的常例就有两千余两,县太爷们 “有需索常例、火耗,交际馈仪,与一府各衙门吏书、皂快,指为奇货,动辄干求,有不如意即怒目嗔詈”,等于是直接向胥吏勒索常例。[9] 这正是变本加厉地逼迫胥吏敲骨吸髓,把老百姓逼到绝路而已。

州县索胥吏,府道索州县,督抚、二司索府道,层层加码。地方官升职与否,全看上司脸色,故而这笔常例数额巨大。但地方官在一级级乐此不彼地收黑钱的时候,很大一部分还要流向京官们。

明代地方官有各种层出不穷的敛财手段,故而个个赚的盆满钵满。京官地位虽高,但油水不多,就不免过的清贫。故而对于地方官的孝敬,就格外看重,甚至明目张胆地向地方官索取常例。如若地方官在京中有奥援,则升职会顺利很多,因为这点,每遇入京,地方官必然 “盛辇金帛以奉京官”[10]。不光是那些完全倚仗外边孝敬,否则就只能喝西北风的中下级京官,即使是部院堂官,也做不到爱惜羽毛。嘉靖年间,以清廉著称的张璁阁老直言不讳道:

“顷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令听,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今之监司,苞苴公行,称为常例,簠簋不饬,恬然成风,是监司又为部院之府库矣!”[11]

即使是担负清肃监察之任的科道官,拿起常例来,也毫不手软。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疏,以亲身经历说明彼时从地方到中央,整套常例规则之繁复:

今之世局,何处非用钱之地!今之世人,何官非爱钱之人!臣起家县令,今居言路,如以官言之,则县官为行贿之首,而给事为纳贿之魁。州县之俸薪几何?而上司票取,抚按荐谢,考满朝觐,有费至一千、二千、三千、四千者,夫此银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至于科道,尤为膻薮,据臣两月内,辞馈金五百余。以臣绝无交际之人而有此,余可知矣。[12]

此时韩一良自五月起补给事中不过月余,又非掌科及左右给事中,常例钱已经明晃晃地送到家门。而外出巡视的各处巡按御史,更是可以肆无忌惮地索取常例,地方官也只敢唯唯而已。崇祯十年巡按山西的张孙振,“受道府州县小送熟程,在孝义、阳曲、三关为甚,各官每以购办称苦,谁不知之”,又在平阳府各县借征收账款之机,索取之后,“令送南京原籍”,以令其时山西官场从上到下、包括巡抚吴甡在内都无法忍受。[13]

大明官场从上到下,都以常例钱如呼吸一般自然。其实明朝皇帝对于常例的存在也心知肚明,神宗还曾在圣旨中严令官员不得在水利工程中滥收常例。但面对整个官僚系统根深蒂固的习惯,皇帝的几句严旨也不过如过眼云烟一般苍白无力。毕竟,历代明朝皇帝都没有朱元璋把贪官污吏全部杀光的勇气 —— 何况这也没有止住腐败,如若要制止常例,难道要皇帝从身边的阁部诸公开始一个个动铡刀吗?

官俸制度是明朝顶层制度设计的一个非常失败的案例,正是由于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问题普泛性的存在于整个官僚队伍之中,而非仅限于个别部门,使得一整套上行下效的系统性腐败制度 —— 常例,很快就成为明朝官僚机器上无法根除的肿瘤。即使皇帝和个别有识之士认识到这一现象可能造成的巨大危害,也无力从根底掀翻整个官僚系统,更不可能冒着失去整个官僚系统信任的风险去严苛行事,这使得对常例的禁止完全成了无人当真的喊口号。如同谢肇淛所说:

“上官莅任之初,必有一番禁谕,谓之通行。大率胥曹剿袭旧套以欺官,而官假意振刷以欺百姓耳。至于参谒有禁,馈送有禁,关节有禁,私讦有禁,常例有禁,迎送有禁,华靡有禁,左右人役需索有禁,然皆自禁之而自犯之,朝令之而夕更之。”[14]

大家都明白,常例无法废除。而常例的发展也就愈演愈烈,到了明末无钱不能办一事的地步。

在这一全面的制度性腐败的作用下,明朝的官场何谈清廉?统治机器怎能不缓慢发展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如此旱涝保收的丰厚收入,又怎么不可能吸引一批批有志举子前赴后继呢?

来源: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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